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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和防范用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委和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的要求和有关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燃气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设施设备环境“硬伤”、制
2、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软肋”、非法违规行为等事故隐患,认真排查、精准整治,切实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工作目标在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2月,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同步加强监管执法,关停一批、清理一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燃气企业,处罚一批安全生产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公开一批执法典型案例。在巩固提升阶
3、段,2024年1月至6月,加快推进老化管道和设施的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全面完成已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加快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到2025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基本完成管道企业主体整合、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标准化建设、“瓶改管”、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任务,监管智能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重点任务(一)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环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是否依法依规经营进行全覆
4、盖排查整治。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其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情形,包括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许可事项,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发生分立、合并未重新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等。2、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
5、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二)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方面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要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含加臭不达标的),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并切实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6、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并完善监督落实机制。2、要对液化石油气经营配送的企业在落实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未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含委托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开展燃气配送行为、送气服务人员未经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等),未要求其送气服务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应同步告知用户安全用气要求)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醴,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安全风险和事
7、故隐患1、对发现的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2、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包括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未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相关情况的,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切实防范监管执法“宽松虚软”问题。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8、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不能只罚款,要督促及时整改并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并作为典型执法案例向社会公开。(五)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要结合监管执法,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2、推动管道企业主体
9、整合。积极推动XX省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方案实施,在2024年5月底前制定整合方案,2024年底前企业整合初见成效,2025年底前完成管道燃气企业整合目标。3、推动“瓶改管”改造。按照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多层居民建筑、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瓶改管”改造力度,2025年底前,原则上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的人员密集场所不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4、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督促各燃气企业加快安装监测感知设备,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在燃气管网、地下有限空间、用户端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溯源等监测系统建设,确保2024年底市级平台搭建完成,2025年底前完成省
10、级城镇燃气安全综合管控平台数据汇聚。5、完善评估退出机制。定期对企业的运营能力、维抢修能力、供气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估。对不能正常供气、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吊销经营许可、启动企业退出机制。三、工作要求(一)排查方式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全面使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二)建立台账要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和APP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按照系统模块设计,在导入当地城镇燃气企业信息库基础上,逐一对照开展整治,不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企业要结合排查整治及时录
11、入系统,确保台账全覆盖。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将检查组成员、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责任人以及图像资料等信息全部录入系统。(三)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要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台账汇总分析功能,加强对未能立行立改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导调度、动态清零。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必须在系统内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结合燃气行业管理实际,对所负责或牵头的任务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预期整治成效,确保任务明确、时限清晰,全覆盖排查、
12、高质量整治。(二)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优势,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动员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坚持“眼睛向下”,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责任,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APP和工作台账,积极完善燃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等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排查整治、积极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等方面经验做法。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公开典型执法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