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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干流常州新北段退捕推进专项行动方案退捕推进专项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进一步全面推进长江干流常州新北段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细化我区长江干流禁捕退捕有关工作,制定该专项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前期长江干流常州新北段退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完善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工作,规范做好退捕渔船渔民档案资料收集建档,多途径开展禁捕宣传活动,组建壮大护渔队伍。确保我区长江干流退捕工作不漏一船、不漏一人,营造人人参与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氛围。二工作举措(一)强化政策指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工作规程,在前期退捕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有关镇(街道)规范开展后续
2、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弄懂弄通各新增的有关退捕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工作规范等,确保退捕后续工作有序推进。(二)全面排查摸底。区农业农村、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渔船渔民基本信息、补偿资金、社会保障等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渔船信息主要包括:证书编号、渔船类型、捕捞区域、网具数量等情况;渔民信息主要包括:渔民姓名、家庭情况、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退捕去向、就业意愿、补助资金落实、安置保障措施等情况。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利用“倒排查”机制,通过与江苏省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对接,做到每船必查、每证必核、每户必验,确保排查结果准确无误。(三)及时建档立卡。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江
3、苏省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工作规程,为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做到“一证一档二建档立卡信息经各有关镇(街道)盖章确认后,7月18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信息审核无误后,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要做好退捕渔船渔民档案整理工作,相关资料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四)规范处置船网证。根据省长江流域退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指导意见、区政府长江流域常州市新北区段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常新政(2019)152号)精神,在前期捕捞权证注销、退捕渔船分类处置、渔具渔网集中销毁等工作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各环节组织“回头看”。(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禁捕水域,按
4、规定开展禁捕宣传,发布禁捕通告,设置禁捕标志牌,禁捕期内生产性捕捞全面禁止、垂钓行为按照省、市管理要求执行。加强秩序管理,建立健全管护巡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绝户网”等违法行为;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保障执法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渔政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制度,根据禁捕后的实际管理需要,紧急配置信息化执法装备设施,确保退捕后稳得住、管得好。三、工作进度根据我区退捕实际情况,把握2个阶段。(一)第一阶段(2020年7月)。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和操作人员系统录入指导。在前期退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底数,完善建档立卡,7月20日前全面完成退捕渔船
5、渔民基础信息系统录入。(二)第二阶段(2020年812月)。对已完成的捕捞权回收、船网证移交和退捕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开展“回头看”,组织检查验收,督查问效,巩固提升退捕成果。组织禁捕宣传,发布禁捕通告,维护禁捕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各有关镇(街道)要在前期退捕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对接。在前期退捕工作的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街道)完善信息录入、组织船网证处置工作回头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退捕水域资源监测和评估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渔民户籍、人口审核,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审核拨付;配合人社部门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长江禁捕退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及时回应广大渔民和社会关切,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加强督导问效,重点督导退捕后续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对退捕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等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