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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编码:TY-RK-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服务指南太原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8年6月实施日期:2018年6月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辖区内常住户籍人口。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四、受理机构公安派出所五、决定机构公安派出所六、数量限制无。七、申请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
2、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八、禁止性要求无。九、申请材料目录户口簿或原身份证。十、申请接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办理,本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前往办理地派出所领取(邮递的除外);十一、办理基本流程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1 .首次申领不收费;2 .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3 .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十五、办理结果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十六、结果送达可由窗口直接领取。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无。十八、咨询途径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投诉,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查询,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附录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