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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预防接种证工作2 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几个基本概念二、学校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政策二、学校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政策三、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三、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作规范(20132013版)版)四、学校与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与流程四、学校与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与流程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填写五、入托入学查验相关表格填写内容内容3 广义: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狭义:指的是仅接种疫苗,使个体或群
2、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免疫力。预防接种的定义预防接种的定义4 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苗,免费向公民提供预防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的定义国家免疫规划的定义5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由“五苗防七病”逐步做到“十四苗防十五病”。新增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结合、A+C多糖)、乙脑疫苗、甲肝疫苗
3、,此外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这些疫苗均免费向公民提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国家免疫规划6 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的定义疫苗的定义7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疫苗的分类疫苗的分类8 免疫程序指对某一特
4、定人群(如儿童)预防针对传染病需要接种疫苗的种类、次序、剂量、部位及有关要求所作的具体规定。只有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减少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避免浪费,有效地保护易感人群。内容包括:内容包括:起始月龄、接种剂次、剂量、剂次之间的时间间隔等免疫程序免疫程序9 疫疫 苗苗接接 种种 对对 象月(年象月(年)龄)龄接种接种剂次剂次备备 注注乙肝疫苗乙肝疫苗0 0、1 1、6 6月龄月龄3 3出生后出生后2424小时内接种第小时内接种第1 1剂次,剂次,第第1 1、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2828天。天。卡介苗卡介苗出生时出生时1 1脊灰疫苗脊灰疫苗2 2、3 3
5、、4 4月龄,月龄,4 4周岁周岁4 4第第1 1、2 2剂次,第剂次,第2 2、3 3剂次间隔剂次间隔均均2828天。天。2 2、3 3、4 4月龄服用液月龄服用液体疫苗,体疫苗,4 4周岁服用糖丸疫苗。周岁服用糖丸疫苗。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3 3、4 4、5 5月龄,月龄,18182424月龄月龄4 4第第1 1、2 2剂次,第剂次,第2 2、3 3剂次间隔剂次间隔均均2828天。天。白破疫苗白破疫苗6 6周岁周岁1 1麻风疫苗麻风疫苗(麻疹疫苗)(麻疹疫苗)8 8月龄月龄1 1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18182424月龄月龄1 1乙脑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8 8月龄月龄,2,2周岁周岁2
6、2A+CA+C流脑结合疫苗流脑结合疫苗6 61818月龄月龄2 2第第1 1、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1 1个月个月A+CA+C流脑多糖疫苗流脑多糖疫苗3 3周岁周岁,6,6周岁周岁2 2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33年;第年;第1 1剂次与剂次与A A群流脑疫苗第群流脑疫苗第2 2剂次间隔剂次间隔1212个个月月甲肝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1818月龄月龄1 110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
7、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未完成基础免疫的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1 1、学校较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学校相对封闭的场所,人群聚集,一旦有人感染上某种传染病,很容易造成相互传播,尤其存在免疫空白的情况下,短时间内会出现大量病例,特别是容易引发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的流行和暴发。2、学生
8、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个体的免疫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容易受传染 3、学校传染病流行概况 据近几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资料统计显示,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中约五分之四是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的传染病流行事件中,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细菌性痢疾。二、学校的预防接种二、学校的预防接种-学校的发病特征学校的发病特征12 1、预防接种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享受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参与各类预防接种,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最终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对在校学生的危害。2、疫苗类别 参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省级增加疫苗的免疫程序,选择合适的疫
9、苗进行预防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适龄儿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预防接种。适龄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4 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
10、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第六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5 3、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
11、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学校预防接种的政策16 1、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2、省卫生厅、教育厅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皖卫防2005111号)3、省卫生厅、教育厅 关于切实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卫疾控秘2011394号)4、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卫防2011116号)5、合肥市卫生局、教育局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卫防2013111号)与学校
12、预防接种有关的依据与学校预防接种有关的依据17 合肥市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卫防2013111 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2013版)的通知三、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三、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18 通过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疫苗接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儿童相应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提高儿童对相关传染病特异性免疫力,在学校建立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减少学校相应传染病发生,防止出现暴发疫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目的和意义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目的和意义19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成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
13、,指定专人、相对固定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辖区查验工作统一组织、督查、考核与管理。各单位均应建立长效激励工作机制。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组织管理新生入学入托查验组织管理20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派员参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技术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查验标准和查验要求,未经培训者不得从
14、事新生查验工作。新生入学入托新生入学入托-业务培训业务培训21(一)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二)疫苗补种通知单(三)国家一类疫苗的完成情况(四)需补种疫苗的针次和种类 新生入学入托查验内容新生入学入托查验内容22 我市6岁以下(包括6岁)儿童共需免费接种11种、22针次的疫苗,具体针次如下:(一)卡介苗1剂次,免疫程序出生时接种;(二)乙型肝炎3剂次,免疫程序出生24小内、1、6月龄;(三)脊髓灰质炎剂,免疫程序2、3、4月龄基础三剂;4岁加强一剂;(四)白百破针剂次,免疫程序3、4、5月龄基础三剂;1.5-2岁加强一剂;(五)麻风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8月龄;(六)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1
15、剂次,免疫程序:1.5-2岁;(七)白破二联剂次,免疫程序:6岁;(八)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8月龄、2岁;(九)AC流脑结合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6月龄第1剂,间隔1个月第2剂;(十)A+C流脑多糖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3岁、6岁;(十一)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1.5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针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针次23(一)将查验工作纳入招生简章或通知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托幼机构在下发招生简章或张贴招生通知时,注明儿童报名前家长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查验,并取得由接种门诊开具的“合肥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
16、”(以下简称“疫苗补种通知单”)后方可报名。(二)幼儿园毕业学生家长宣传。各托幼机构做好毕业班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督促工作,每年4月底前向所有毕业班学生发放“致学龄前儿童家长一封信”(附件1),并利用黑板报和家长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以争取儿童疫苗补种时间。查验程序查验程序24 (三)入园查验:各托幼机构在新生报名时对所有新入园的儿童收取“疫苗补种通知单”,对于报名时缺失“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儿童,幼儿园均要督促其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入园后由所在的托幼机构督促完成相应疫苗的补种。查验程序查验程序25 (四)入学查验:各学校在开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对所有新生收取“疫苗补种通知单”,对于报名时缺失“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学生,学校均要督促家长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开学后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生花名册和“疫苗补种通知单”上标注的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剂次,统一填写“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需补种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3),同时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9月15号前将填写完整的“记录表”(一式两联)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交预防接种门诊,由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需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