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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员培训、做好衔接人员培训、做好衔接投入增加投入增加 资料管理的过程收集 报告 分析 归档资 料 内 容资 料 内 容县级以上县级以上乡 级乡 级村 级村 级文件和函件文件和函件1.上级有关业务工作的文件1.上级有关业务工作的文件2.下级有关业务工作的函件、报告2.下级有关业务工作的函件、报告3.居民来信来访记录3.居民来信来访记录4.毗邻地区的交换资料4.毗邻地区的交换资料5.其他5.其他村级或接种单位u人口资料:总人口数及15岁各年龄组的人口构成资料;各月出生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u疫情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u接种资料:实行村级接种的
2、单位,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应做好完整记录,应掌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未接种人数及原因分析等。u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疫苗接收、购进记录及使用情况等。u各类宣传资料。乡级防保组织u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托幼机构、学校数及学生人数。u组织机构资料:辖区内接种单位数、接种周期、免疫服务形式;专业人员数量及学历等情况。u疫情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免疫史等。u接种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种率(包括群体性接种、应
3、急接种等)、未接种原因分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等资料。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区,还应掌握辖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接种人员资料。u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疫苗接收、购进、分发、储存记录及使用情况等。u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使用管理资料。u各类宣传资料。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除需收集乡级防保组织应收集的资料外,还需收集以下资料:u统计局、公安等不同部门的年度人口资料。u监测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接种率、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病原学、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冷链系统监测等。u专题调查资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漏报率、接种率
4、、流动儿童、安全注射等专题调查资料。u上级来文,本级发文、培训及工作计划、督导、考核、总结等资料;大事记、卫生统计年鉴;经费预、决算等。u科研、国内学术交流、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等有关资料。u当地的生活、卫生、经济、文化、地理、气象,以及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注:注:日常记录日常记录 信息系统上报信息系统上报/统计统计 手工上报手工上报/统计统计 注:注:日常记录日常记录 信息系统上报信息系统上报/统计统计 手工上报手工上报/统计统计。u报告时间报告时间-4-4上报表式报告单位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时间个案调查个案调查乡级乡级乡乡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信息化接种个案信息化接种个案接种后接种后5 5日内日内
5、县级县级县县信息平台信息平台针对传染病个案调查表针对传染病个案调查表每月每月1515日前日前月月(旬旬)报报乡级乡级乡乡县县接种统计月报表接种统计月报表每月每月5 5日前日前县级县级县县市市 旬报、接种统计月报表、旬报、接种统计月报表、疫苗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疫苗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每月每月1010日前日前市级市级市市省省每月每月1212日前日前省级省级省省国家国家接种统计月报表、接种统计月报表、疫苗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疫苗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每月每月1515日前日前年报表年报表县级县级县县市市综合年报表综合年报表次年次年2 2月月1515日以前日以前市级市级市市省省综合年报表综合年报表次年次年3 3
6、月月1515日以前日以前省级省级省省国家国家综合年报表综合年报表次年次年3 3月底以前月底以前注意事项u需上报的报表的种类、报表的格式、报表的上报时间及报告方式都以最新发布的为准。u今年3月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方案,将一些报表的格式、内容、上报的时间等方面做了更新,请注意使用新表。填报说明:填报说明:u报告单位对所装备的冷藏车、疫苗运输车、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按该表格式进行填报。1、本表由使用单位填报,每个冷链设备填写一张表,冷藏包合计填一张表。2.设备编码在报告单位录入或导入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4.0以上版本)时自动生成,生成后需补填
7、到本表。设备编码规则:单位编码10位+设备类型编码2位+流水号4位,其中单位编码等于8位乡镇街道编码+2位接种单位编码。3.车辆和冷库容积单位选择“立方米”,保留1位小数;冰箱和冷藏箱容积单位选择“升”,不带小数。4.当新装备冷链设备或原有冷链设备的状态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4.0及以上版本)进行更新报告。5.每年1月底前,各级疾控机构应对本辖区冷链设备档案表进行全面审核。填报说明填报说明u需报告的单位:城镇接种单位、乡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出生接种单位,报告内容包括服务形式、服务周期、接种人员等。1.本表由县级疾控机构收集后,录入或导入中国免
8、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4.0以上版本)并逐级上报中国疾控中心。当接种单位情况发生变更后15日内,应及时报告县级疾控机构进行更新报告。2.接种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编码由8位编码组成(6位县国标编码、2位乡级编码),由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4.0及以上版本)系统自动生成,每年年初定期更新。3.“出生接种单位”是指只提供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的单位;4.服务人口数是指服务的辖区总人口数,出生接种单位不填写服务人口数;5.“日接种”是指每周提供5天以上常规疫苗接种;“周/旬接种”是指每周/旬提供一天以上常规疫苗接种服务;6.每年1月底以前,县级疾控机构应对本辖区接种单位档案表进行全面审
9、核。冷链设备和接种单位档案表的录入和报告时限要求u乡级防保组织收集本辖区内冷链设备和接种单位档案表,报告县级疾控机构。u县级疾控机构收集本辖区内冷链设备和接种单位档案表,录入或导入“监测系统”并网络报告省级疾控中心。u市级疾控机构通过“监测系统”录入本级冷链设备档案表,审核辖区内各单位报告数据。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冷链设备档案、接种单位档案的首次全部报告。在完成历史数据报告后,对发生变化的接种单位和冷链设备(包括新装备或原有设备的状态发生变化),要求在变更后15日内通过“监测系统”更新报告。每年1月底前,各级疾控机构应对辖区已报告冷链设备和接种单位档案进行全面审核。上报和录入方式:乡级可采
10、用纸质表,也可用电子表上报,县级可直接将下级数据录入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也可采取导入的方式。填写说明 本表供各级发放/购进疫苗运输时填写;运输超过6小时需记录途中温度,每天记录2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使用无自动温度显示的冰排保冷设备时,只在启运和到达时填写冰排状态(冻结、冰水混合物、完全融化)。填写说明:每台冷链设备一张表,每天记录2次温度,间隔不少于6小时。填表说明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可暂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19490101。3监护人姓名:只填写一个,并在“与儿童关系”中注明母亲、父亲
11、或其他关系。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1上划“”,若不同,请具体填写只填写至乡级。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有效日期、生产企业、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中。其中,“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位:左侧用1表示,右侧用2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8“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苗/CHO
12、苗)、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9接种二类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五)免疫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记录的要求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做好记录,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
13、、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u疫苗的验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和检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提供的疫苗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监测记录和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的证明文件及资料。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记录。符合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对运输过程中的疫苗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4、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量、批号及有效期、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签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供应或分发疫苗时,应提供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年备查。u疫苗贮存记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一)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对普通冷库、低温冷库进行温度记录。(二)应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三)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档案,并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u疫苗的报废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