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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实施人才倍增工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人才倍增”工程落实落细,进一步深化新会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新会建设、为新会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人才倍增工程,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总量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人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队伍结构明显优化,梯队建设合理,城乡区域分布更趋合理,聚集一批领军和骨干人才。通过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为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提供扎实的人才基础。二、实施范围新会区各公立医疗
2、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医疗卫生单位”)0三、主要措施(一)实施名医工程1.启动新一轮新会区名医评选工作,对新会区名医名中医基层名医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名医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爱岗敬业的热情和一线工作的活力。2.建立名医工作室,支持新会区医疗卫生单位创建名医工作室,以工作室为平台,名医为导师,以通过“名医带1徒”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培养优秀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对于成功创建名医工作室的医疗卫生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区级3万元、市级6万元、省级15万元、国家级30万元标准进行补助。(二)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程1.开展定向培养卫生健康人才。从2023年至2027年5年内,结合新会区实际
3、情况,每年培养一批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医疗类专业人才,培养人数在30人以内(含30人)。定向培养生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每年可享受3万元生活补助,毕业后按协议到新会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5年(含5年)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进修研究生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2.实施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激励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与猎头公司合作引进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加大力度从高等院校招录人才。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承诺连续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A类人才每人每年补助20万元、B类人才补助16万
4、元、C类人才补助12万元、D类人才补助8万元、E类人才补助4万元,补助年限不超过5年。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本政策及新会区人才引进政策,每年补助人数50人。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3.引进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团队激励计划。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具有医疗卫生领域重要创新成果和实践经历,有2较强实践和科研能力,能够适合新会区患者诊疗需求、填补新会区空白或者有效强化新会区薄弱项目,在新会区医疗卫生领域发挥明显推动作用的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团队,最高可按每年100万元标准给予学科发展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团队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学术交流方面。团队成员符合引进高层次
5、卫生健康人才条件的,直接享受引进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待遇。4.引进高水平院长。为提升新会区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水平,对医疗机构通过面向社会选聘业务素质强、政治过硬、医德高尚、公正廉洁、具有先进的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卫生技术人才担任院长(副院长)岗位,不断优化新会区医疗卫生机构领导队伍建设。5.开展柔性引才工作。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才理念,进一步拓展合作办医,接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中心城市,着力深化名专家工作室和专科联盟,探索建立医学中心等长效运作机制;鼓励务实管用的柔性引才方式,倡导“双主任制,探索聘任业务或科教院长、科室主任、技术或管理顾问等合作方式,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
6、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形式柔性引进人才。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项目,享受柔性引才待遇。(三)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建设,构筑人才发展平台。对申报创建各级重点专科的单位,以5年为建设周期,对申报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给予每年100万元补贴;对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给予每年50万元补贴;对申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给予每年20万元补贴。(四)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锻造工程1.加大培育本地骨干。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本地骨干培育工程,一是加大对管理骨干的培养。通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交流锻炼工作,安排各医疗卫生单位年轻优秀干部(含团干部)到局机关、上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
7、单位交流锻炼,提升系统干部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技术骨干的培养,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结合医共体建设,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每年共安排不少于10名优秀干部到基层单位锻炼,分院安排技术或管理骨干到总院跟班学习。2.激励人才自主培养。鼓励医院和高校合作举办研究生班,鼓励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提升职称、学历和学位。医院和高校合作办班的,每班次给予10万元补贴;在职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的,给予5万元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补贴,只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2万元补贴,只取得硕士
8、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1万元补贴。3.聚焦中医药人才建设。探索“医共体县聘乡用等人才新管理办法,引育一批对本土有感情、留得住的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每年通过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安排不少于10名中医药人才到分院开展诊疗工作,带动分院中医服务质量提升。(五)加大招聘宣传力度为扩大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的影响力,扩大招聘信息的传播度,每年组织新会区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开展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并在国内知名医疗人才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在人员招聘中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六)制订落实人才激励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的人才激励
9、措施,一是对在职人员学历提升、职称晋升的可以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对引进特殊人才、紧缺人才的可以制订相应的人才激励方案;三是其他有利于单位人才发展的激励措施,资金由各单位按原渠道解决。各单位制订的人才激励措施,须经单位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区卫生健康局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总责、抓具体,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区人才工作的重点项目抓好抓实,做好相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健全协调
10、沟通机制,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解决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联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新会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培养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稳定增长的卫生健康人才工作投入机制,上述主要措施(一)(二)(三)(四)项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根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提高和新增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保障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工作待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三)强化政策宣传区卫生健康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做到及时汇报。要加大宣传力度
11、,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建立报备制度每年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编制计划,深入分析人才紧缺情况,合理制定下一年度的卫生健康人才需求计划,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为下一年度人才招聘、引进和定向培养提供参考依据。五、其他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结束后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和团队继续执行本方案相关规定到服务期结束。本实施方案和上级相关补贴项目重复部分,按照从优不重复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本实施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附件:1.新会区名医(名中医、基层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2.新会区定向培养卫生健康人才工
12、作实施细则3.新会区引进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团队激励计划实施细则4.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柔性引才实施细则5.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年轻干部交流锻炼工作方案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XXiL月么痴日附件1新会区名医(名中医、基层名医)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为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大力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增进广大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适应新会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一批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医德高尚、作风正派的医师作为新会区名医(名中医、基层名医)(下
13、文统称新会名医”)。为保障新会名医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服务优质、群众赞扬,能够代表新会区医疗水平和医德医风形象的医务人员,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培养优秀医学人才为核心,以医学创新发展为主题,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卫生强区、构建医疗卫生高地战略目标,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不断地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对外知名度、卫生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为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工作
14、目标每5年评选出一批新会名医,努力使新会区卫生医疗技术得到较好的继承和发展,显著提高新会区医疗卫生整体水平。对入选者授予新会名医称号,其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得新会名医称号的个人予以奖励。三、评选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评选工作要做到全面真实、择优评选、客观公正、不搞平衡。(二)坚持公认性原则。对评选出的对象要做到社会公认、同行公认、群众公认。(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推荐质量,真正选拔出在全区医疗卫生、基层服务领域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四、新会名医评选的范围和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资质,并
15、将本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主要执业注册地点的在职执业医师(不含退休返聘人员),符合本方案所列评选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凡在评选时已获得新会区级及以上名医称号的,不需参加评选,直接纳入名医管理,不占新会名医评选名额;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参加新会基层名医评选。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数的10%进行推荐(本单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数超过十人的按10%(四舍五入)推荐,不足十人的推荐一名;其中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占比不超过本单位推荐名额的20%)。(一)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医德高尚、作风正派,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在60分以上及5年
16、内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无医德医风有效投诉。(二)从事医疗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主任医师),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可不受此条件限制。(三)学术领先,同行认可。在医学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市厅级或以上课题,取得科研成果、专利或科技进步奖;重视继承人才的培养,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培养下一级医师和科室团队建设的能力。担任江门市及市以上学术团体中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四)业绩突出,社会认可。主要精力用在临床诊疗工作,近5年内,其诊治的病例治愈率较高、并发症发生率低、医疗费用控制情况好。在全区医疗界和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