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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监管奖罚措施一、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措施1、项目设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专项资金,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对完成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建立惩罚制度,对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2、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项安全措施组织能落实到位。对分工混乱、责任不明,各项制度措施不能落实到位的分包商,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各分包单位1000/次元的罚款。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相应资格的现场安全人员,未经总承包的允许,不得随意调换或减少,对未按合同要求或报审安全员
2、名单与现场安全员配备不符的分包单位,一经查出,将对其处以1000元/人天的罚款。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总承包项目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各相关专业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严禁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违者一经发现,总承包将对其处以IO00/次元的罚款,并在项目安全通报上通报批评。5、总承包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以及安全操作等安全文明施工表现良好的班组,总承包对其给予50100元/人的奖励,并在项目安全生产大会上通报嘉奖.6、项目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综合考核,对在教育培训中表现良好、考核成绩优秀
3、的作业人员,项目予以100元/人次的奖励。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须穿防滑鞋,正确系挂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人次。8、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随处抽烟,随意乱丢乱扔烟头,违者罚款50元/人次。9、安全管理人员擅离现场监督施工岗位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的罚款,保卫人员擅离岗位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的罚款。10、特种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前必须向总承包提交特种作业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清退出场。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未按程序进行三级教育,对相关单位责人处以50元/次的处罚。12、搭设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使用的,将给处以
4、相关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13、未经过总承包书面同意,严禁擅自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违者每次处以Iooo3000元的处罚,同时必须自行恢复或由总承包项目部有偿恢复。14、各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认真履行保护现场安全设施的义务,严禁施工过程中违章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1000元,同时该单位必须予以修复或由总承包项目部有偿修复。15、分包单位对其所使用电气工具的产品质量负责,规范工人的用电行为,对使用伪劣产品或其工人违章用电造成总承包临时用电设施的破坏,总承包将追究其赔偿责任,并对违章用电人员处以50元/人的罚款。16、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过程中严格进行监护
5、,同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总承包对于违章动火行为采取1000元/次的处罚,同时停止正在进行的违章动火作业。17、分包单位有保护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义务,严禁破坏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违者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18、总承包严格执行对安全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查、检验制度。各分包单位自动接受总承包对其安全防护用具产品质量的合格性检查、检验,严禁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具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职责,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关责任单位1000元/人次的罚款。19、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污水排放、噪声控制、扬尘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将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同时责令改正。20
6、、对于安全事故,将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对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总承包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二、质量奖罚措施1、总承包建立健全各项质量奖罚制度,项目设立质量奖罚专项资金,对各分包单位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奖优罚劣。2、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及国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创优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一次成优。对由于其所负责施工内容质量原因而影响工程最终评优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将依据合同约定按其施工工程量占工程总量的比例进行处罚。3、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对质量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总承
7、包将对其处以100O元的罚款。4、各分包单位须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未经总承包允许,各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换。5、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分期对质量进行教育、培训及考核。对在质量考核中表现优秀的作业人员,给予100元/人的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处以100元/人的罚款并组织再次培训学习,仍不合格者,清退出场。6、总承包单位将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对评比活动中排名前2名的分包单位,予以1000元奖励,对后2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7、各单位应配合总承包管理部认真做好保护成品和半成品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有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该单位必须进行修复,同时总承包管理部
8、将视情节严重对该单位处以100O元/次的处罚。对于故意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现象,除按上述方法对单位进行处理外,还要对故意破坏成品和半成品的个人处以50元/处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8、每月评选出若干名对质量控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300元/人的奖励。9、班组换班时未进行工序交接的,对双方负责人均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10、对故意损坏质量检测仪器和虚报、谎才员质量检测数据的行为,将处以50元/次的罚款,并对其进行教育。11、对质量通病预防效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给与经济奖励;对出现质量通病,经纠正后仍然出现质量通病的单位,第一
9、次给予IoOO元/次的处罚,第二次加倍处罚。12、对故意损坏现场质量标识的行为,总承包将对其本人进行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元/次的罚款。13、使用未经检验试验或者检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的,给予相关责任单位IoOO元/次的处罚,并责令不合格材料退场,限期整改。14、对不服从质量监督人员管理,对监督人员的意见不予采纳或者阳奉阴违的,给与该单位IoOO元/次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教育。15、对于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项目经理部将要求整改,如整改不及时处以IooO元/次的罚款。16、对于特殊部位和特殊工序的施工必须先做样板,经各方对样板验收合格后才能按照样板的要求继续施工。
10、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申请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验收情况良好,施工质量受到好评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将对其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2000元的奖励。17、对质量资料管理混乱,出现损毁、遗失质量资料的,对相关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三、进度奖罚措施1、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依照总包单位总进度计划,制定总、月、周相关工作的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包工程部。对于未制定或不按总包总进度计划制定者,处以相关单位1000元/次的罚款,并限期重新上报。2、每周一下午2:00,开展实际进度检查,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必须参加,凡无故不参加者处以相应单位IOoO元/次的罚款,处以相关个人5
11、0元/次的罚款I)3、每月30日进行一次进度评比,对于进度滞后的处以相关单位1000元/天的罚款,进度表现良好的前两家单位,给予5000元/次奖励,进度评比最后两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所有分包单位满足进度计划,则不予处罚。4、每周例会确定各分包单位相应的配合工作,未完成方,处以相关责任单位2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被延误方的损失。5、各分包单位下午四点之前,提交第二天的垂直运输计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计划要求和总体部署,划分第二天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段,分包方虚报使用时间或未按计划实施者,导致机械闲置或影响其他单位使用,处以责任单位IoOO元/次的罚款。6、各分包单位因劳动力、材料、机械等供应不足,导致工期延误的,处以责任单位IoOO元/天的罚款,并敦促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然供应不足,延误工期者,处以相关单位5000元/天的罚款,处以相关单位负责人人100元/天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