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摩托车乘员扶手和脚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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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43. 140T 80得昌中华人民共和I家标准GB20074X代替GB20073-2006摩托车乘员扶手Passengerhand-hoIdsonmotorcycIes(征求意见稿)-X发布-X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友仲目次前言H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要求15特殊要求26附加要求2附录A皮带装置试验方法(规范性附录)3附录B手柄装置试验方法(规范性附录)4附录C脚踏装置试验方法(规范性附录)60F1刖G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修改采用(EU)No44/2014(英文版)关

2、于两轮、三轮以及四轮摩托车认证的车辆构造和一般要求的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EU)No168/2013的补充法规附件VliI中乘员扶手与脚踏技术部分内容*本标准与GB20075-2006的主要差异为:一修订了标准适用范围(见2):一一增加了摩托车乘员扶手的术语和定义(见3.1);一增加了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见4.3);一一增加了对具备扶手功能的辅助或附加装置的要求;-增加了皮带装置、手柄装置、脚踏装置等试验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木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替代了GB20075-2006.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

3、20075-2006.摩托车乘员扶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乘员扶手(含皮带装置、手柄装置、脚踏装置)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主车和鞍座式乘坐位置的正三轮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3.1乘员扶手passengerhand-holds固定在摩托车上,供乘员乘坐时握持和驾乘人员踩踏的装置,包括皮带装置、手柄装置和脚踏装置等。3.2皮带装置Ieatherbelt固定在

4、摩托车上,可供乘员握持的带状装置。3.3手柄装置handshaft固定在摩托车上,可供乘员握持的柄状装置.3.3.1单手柄装置singlehandshaft作为-个整体固定在车架上,可供乘员双手握持的柄状装置。3.3.2双手柄装置doubIehandshaft作为两部分分别对称固定在车架上或车架两侧,可供乘员单手握持的柄状装置。3.4脚踏装置footpedal固定在摩托车上,可供驾乘人员踩踏的脚蹬和踏板装置。3.5辅助装置assistivedevice固定在摩托车上,可供驾乘人员握持或脚踩的具有乘员扶手功能的装置。3.6附加装置additionaldevice专用摩托车附带的,可供驾乘人员握持

5、或依扶的金属质地专用装置。4一般要求4.1皮带装置和手柄装置当摩托车可带有乘员时,则该车型必须配置一种或多种乘员扶手装置,且每种装置必须满足本标准和GB7258的要求。如配置容易使乘员产生误导的具有扶手功能的辅助或附加装置,应满足本标准相关要求。4.2脚踏装置摩托车的所有乘坐位置都必须配置脚踏装置,且每种装置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脚踏装置空间平面最小尺寸为30Omm长、IlOmm宽,其空间位置应保证驾乘人员脚部放置安全无阻碍。脚蹬装置应避免在车辆行驶时,脚/腿与车辆旋转部件(如车轮)直接接触。对于连通式踏板,需明确踏板中脚踏部分区域。4.3其他摩托车随车技术文件需明确标明乘员扶手系统,并明示各装

6、置及位置。5特殊要求5.1皮带装置皮带必须安装在车座上或者与车架连接的其它附件上,皮带的安装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皮带及其连接附件应能够承受200O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皮带表面中央,最大压强不得大于2MPao5.2手柄装置对于使用-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必须靠近车座并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垂直且左右对称,其位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该手柄及其连接附件应能够承受2000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不得大于2MPao对于使用两个手柄的乘员扶手装置,手柄必须在车座两侧对称布置,其位置应有利于乘员方便地使用。每个手柄及其连接附件

7、都应能够承受100ON垂直向上方向的拉力而不断裂,该拉力静态地施加于手柄表面中央,最大压强不得大于1MPa.5.3脚踏装置摩托车脚蹬和踏板及其连接件应能承受1700N的垂直向下方向的压力而不产生任何影响其使用功能的永久变形,该压力静态地施加于距离脚蹬最外端部15mm处,对于踏板,应施加于距离踏板(未标明脚踏位置)或踏板脚踏位置最外缘15mm处,最大压强不得大于2MPa。6补充要求摩托车辅助装置和附加装置按功能划对应皮带装置、手柄装置或脚踏装置分类别;相关装置技术要求应满足对应类别乘员扶手装置的要求。附录A(规范性附录)皮带装置试验方法A.1样品状态确认A.1.1试验样车的皮带安装应紧固牢靠,符

8、合相关企业技术文件要求。A.1.2皮带外表面不应存在破损玻裂等影响试验结果的异常状态。A.2样品的安装与紧固A.2.1试验样车置于水平面,其纵向中心平面应竖直,将车辆固定牢靠,应防止座垫变形量过大而脱落.A.2.2试验样车被紧固后,皮带水平面中心应位于拉力计的正下方,以保证拉力垂直施加于皮带上。A.3试验方法A.3.1施加的拉力应缓慢增加至2000N,如图A.1所示。A.3.2皮带装置试验仅进行一次。图A.1皮带装置拉力试验示意图A.4试验结果判定A.4.1当拉力达到或超过200ON时,皮带装置不断裂、皮带与座椅或车辆的连接不发生脱落,则判定为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A.4.2当拉力未达到20

9、00N时,皮带装置断裂、皮带与座椅或车辆的连接发生脱落,则判定为不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A.5数值处理试验结果数值保留到整数位.附录B(规范性附录)手柄装置试验方法B.1样品状态确认B.1.1试验样车的手柄安装应紧固牢靠,符合相关企业技术文件要求。B.1.2手柄外表面不应存在破损、裂痕等影响试验结果的异常状态。B.2样品的安装与紧固B.2.1试验样车置于水平面,其纵向中心平面应竖直,将车辆固定牢靠,其紧固位置不应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B.2.2试验样车被紧固后,手柄水平面中心应位于拉力计的正下方,以保证拉力垂直施加于手柄上。B.3单手柄装置B.3.1试验方法B.3.1.1施加的拉力应缓慢增加至

10、2000N,如图B.1所示.就W2000N拉力0J2000NB.3.1.2手柄装置试验仅进行一次。图B.1单手柄装置拉力试验示意图B.3.2试验结果判定B.3.2.1当拉力达到或超过2000N时,手柄装置不断裂,则判定为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B.3.2.2当拉力未达到200ON时,手柄装置断裂,则判定为不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B4双手柄装置B.4.1试验方法B.4.1.1施加的拉力应缓慢增加至100ON,如图B.2所示。B.4.1.2单侧各手柄装置试验仅进行一次。1000NIOOoN技力图B.2双手柄装置拉力试验示意图B.4.2试验结果判定B.4.2.1当拉力达到或超过IoOoN时,手柄装

11、置不断裂,则判定为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B.4.2.2当拉力未达到100ONi,手柄装置断裂,则判定为不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B.5数值处理试验结果数值保留到整数位。附录C(规范性附录)脚踏装置试验方法C.1样品状态确认C.1.1试验样车的脚踏安装应紧固牢靠,符合相关企业技术文件要求。C.1.2脚踏及其连接件外表面不应存在破损、裂痕等影响试验结果的异常状态。C.2样品的安装与紧固C.2.1试验样车置于水平面,其纵向中心平面应竖直,将车辆固定牢靠,其紧固位置不应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C.2.2试验样车被紧固后,脚踏受力点应位于压力计的正下方,以保证压力垂直施加于脚蹬上。C.3试验方法C.3.1

12、施加的压力应缓慢增加至1700N:脚蹬试验如图C.1所示,脚踏试验图C.2所示。C.3.2单侧各脚蹬或脚踏装置试验仅进行一次。1700Nfi图C, 1SfliiWT1700NO脚蹬压力试验示意图两IUt直向下1700N拉力瑞考年内15nm酶垂直同下 1700N拗图C.2脚踏压力试验示意图C.4试验结果判定C.4.1当压力达到或超过1700N时,脚蹬或脚踏装置及其连接附件不断裂且不产生任何影响其使用功能的永久变形,则判定为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C.4.2当拉力未达到170ON时,脚蹬或脚踏装置及其连接附件断裂或产生任何影响其使用功能的永久变形,则判定为不合格,并记录最大拉力值。C.5数值处理试验结果数值保留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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