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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快递服务)寄件人:一;快递公司: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寄件人和快递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快递服务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快递详情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寄件人、快递公司收寄人员在快递详情单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二)快递公司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向寄件人提供自快件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三)寄件人和快递公司可以约定快件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四)收件人在收到快件后,享有先行验视权和拒签权,但信件除外。快递公司
2、不得要求收件人先签字,后验货。收件人在验货时,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拒签,并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拒签原因、时间和签署姓名:1、所收物品与快递详情单上载明的物品不符的,包括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等;2、物品发生毁损的。(五)寄件人选择由收件人支付快递服务费用,收件人拒绝支付的,由寄件人承担快递服务费用。(六)因寄件人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的,由寄件人承担责任。(七)非因快递公司的原因,收件人拒收快件的,快递公司应将快件退还寄件人,并由寄件人承担快递服务费用。(八)快递公司在寄递过程中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除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以外,若是购买保价的快件,
3、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若是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有约定赔偿标准的,按约定;无约定赔偿标准的,快递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快递公司有偿代为封装的,承担因封装不善造成的延误、毁损、灭失责任。(九)因不可抗力导致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快递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免责。其他免责事由从法律、法规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深圳市有调解职责的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选择仲裁解决的可在第一项进行选择或填写)。(1)提交以下第一项仲裁机构仲裁:a.深圳国际仲裁院;b.深圳仲裁委员会。(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商定。国内快递详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