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中医药类2016年申请指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二〇一五年三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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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中医药类)2016年申请指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O-五年三月第一章申报须知一、总体目标围绕首都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卫生科技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实施期限项目的实施年限最长为三年,即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最后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其中匹配经费只

2、对非全额拨款单位,即要求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30%o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三年的预算。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首发专项(中医药类)重点支持中医药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普及应用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型。(一)重点攻关项目针对首都中医药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形成创新性、实用性强的可在临床上推广应用的重大成果,如特色辨证方法、治则治法、有效方药、诊疗技术、新诊疗

3、设备、新标准、新软件等,需通过多家机构的合作,联合开展的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攻关项目必须至少包括3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等作为合作单位。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对于研究进展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择优实施滚动支持。(二)自主创新项目针对中医药临床诊疗、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的实用新技术、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三)普及应用项目针对基层中医药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和需求,开展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适用的中医实用适宜技术、推广新机制新模式

4、及示范应用研究等。每个项目必须由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完成。其中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专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区级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四)青年项目为北京地区储备科技队伍后备力量,支持中医医疗卫生领域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五、申请资格(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1.申报单位须为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级卫生机构,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重点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三级(含)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5、、市属中医类科研院所及建有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示范中医科的三级综合医院。2.申报单位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4.满足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一)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1.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申请人来自医疗机构的,申报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2.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和普及应用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满57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满

6、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3.重点攻关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北京市卫生系统215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北京市科技领军人才,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含首发专项及原首发基金)以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被科学引文索引(SCl)收录期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过与此次申报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研

7、究性论文至少1篇。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5.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6.满足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7.以下人员不能申报:(1)未结题的首发专项和原首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2)作为负责人承担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各类科研项目在研课题超过2项(含2项)者。(3)在承担市属各类科研课题研究中,2012年以来课题曾延期或中止、或未通过结题、或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三)申请项目的条件和要求1.研究内容符合本指南第二章重点研究方向,涉及

8、全市性医疗卫生任务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考虑。2.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3.项目性质、类型与经费符合本指南第一章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的规定。4.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青年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5.重点攻关项目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6.重点攻关项目须提供由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方法学评价意见,且评价结论为A”或B,机构名单请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委托机构名单(附件1)。自主创新项目须提供至少2名流行病学和/或卫生统计学专家出具的方法学评价意见。评价意见样式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表(附件2)。7.凡与外单位联合

9、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提供项目申请财政经费2倍以上的匹配经费。8.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首发专项项目;申报首发专项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9.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每单位不超过8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2项。(2)中日友好医院、其他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每单位不超过6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

10、3)建有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示范中医科的三级综合医院:每单位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4)北京市中医研究所、北京市中药研究所:每单位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不超过1项。(5)其他三级综合医院、市属医学科研院所:每单位不超过3项。(6)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每单位不超过4项。(7)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单位不超过2项。(8)以上申报项目数中应至少包括1项青年项目,如不申报青年项目,则视为单位自动放弃1项。(9)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曾在2012年、2013年或2014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可增加一项,项目类型除重点攻关项目外

11、均可以。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曾在2014年组织的首发专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中被综合评价为中”或差”的项目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须减少一项,减少的项目类型除青年项目外均可以。具体见2014年首发专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结果(附件3)。(10)各级各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可申报西医项目,每单位申报数量: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不超过2项,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不超过1项,并且只能申报自主创新或普及应用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市卫生计生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6年申请指南执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址按照本通知要求,但须单独出示西医项目的申请函。六、申请材料的编制与递交(一)网上填报1.申报单位登陆或注册项目申

12、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首先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登陆或注册,成功后组织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填写。2.申请人填报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项目申请人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帮助”提示认真填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4),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本指南全部附件的word格式可从北京中医药信息网()和北京中医药科教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3.申报单位提交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网上提交。(二)递交书面材料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将本

13、单位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函:由申报单位出具,正本一式一份,请用仿宋三号字、A4纸打印。包括:(1)正文: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2)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3)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首次申报单位需提供)。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中医项目正本一式五份、西医项目正本一式一份。请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三)时间及地点各单位务必于201

14、5年4月20日(星期一)12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其中三级医疗机构4月21日至22日(星期三)17时前,其他医疗卫生机构4月23日至24日(星期五)17时前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不接收快递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陶有青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刘骅萱报送地址:座512室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委托机构名单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方法学评价表3.2014年首发专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结果4.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第二章重点研究方向第一节重点攻关项目研究方向一、学科领域:心血管疾病1.冠心病中医证治规律及临床疗效评价的真实世界研究2.

15、高血压靶器官保护中医综合诊疗方案的规范化研究3.慢性心衰中西医结合干预方案及疗效评价体系的临床研究4.基于中医脏腑相关理论的心肾综合症中医防治方案的规范化研究5.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术后心肌保护的中西医结合干预方案研究6.心律失常中医干预方案研究二、学科领域:神经系统疾病1.基于社区的脑卒中高危因素筛查模式及中医干预方案的规范化研究。2.血管源性认知障碍中医药防治综合方案的优化及推广应用研究。3.中风病恢复期形神一体化的整体康复方案的规范化研究及其推广应用。4.脱髓鞘疾病中医药干预策略的临床研究。5.帕金森病中医药治疗方法及疗效评价研究三、学科领域:肿瘤1.中医药联合微创等技术治疗恶性肿瘤应用研究2.中医药治疗消化道恶性肿瘤临床研究3.中医预防、康复与维持治疗在恶性肿瘤中应用4.中医药在肿瘤综合治疗中应用研究5.非小细胞肺癌中医综合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6.胃癌前病变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关键技术研究四、学科领域:传染病及其他感染性疾病1.病毒性肝炎相关肝衰竭中医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2.中医药防治肝纤维化研究3.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合并症的研究4.传染病患者中医体质易感性临床特点研究五、学科领域:泌尿系统疾病1.特发性少弱畸形精子症的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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