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指南.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政策指南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乌养老办20203号)。二、扶持对象列入各区(县)年度设施建设计划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站)。三、扶持条件2019年以来,各区(县)新建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装修改造运营的,依据建筑面积、服务功能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四、扶持项目及标准(一)建设补贴。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万元,农村幸福大院10-20万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万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15万元,农村互助养老站15万元。其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的机构养老床位,还同时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二)其他优惠政策。对新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可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的水、电、暖、燃气等,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五、办理部门及咨询电话乌鲁木齐市民政局,联系电话:天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沙依巴克区民政局,联系电话:(新区(新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水磨沟区民政局,联系电话:经开区(头屯河区)民政局,联系电话:米东区民政局,联系电话:达坂城区民政局,联系电话:乌鲁木齐县民政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