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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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等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安全技术规程适用范围内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和监督管理。第三条盛装易燃、助燃、有毒、腐蚀性气体气瓶的充装单位(仅从事非经营性充装活动的除外)以及非重复充装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当取得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颁发的

2、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工作。第四条省局负责全省气瓶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受省局委托实施气瓶充装许可的行政机关按委托权限办理许可事项。第二章许可管理第五条气瓶充装单位除须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的资源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申请单位同一充装地址应当具备以下气体储存(生产)能力和气瓶(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数量:1液化石油气(符合GB11174标准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储罐容积100rn3,气瓶10000(含)只以上。2.压缩气体气瓶充装单位:采用低温液化气体气化充装时,低温储罐容积15

3、n113;气瓶2500(含)只以上。3溶解气体气瓶充装单位:生产能力40nV,气瓶3000(含)只以上。4.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储罐容积Nl5m3,中容积气瓶数量1000(含)只以上或大容积气瓶数量100(含)只以上。5.低压液化气体(液化石油气除外)气瓶充装单位:储罐容积N80m3,中容积气瓶数量1000(含)只以上或大容积气瓶数量IoO(含)只以上。6.混合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标准沸点小于等于60。C的液体和其他特殊气体气瓶充装单位应符合安全生产工艺要求,气瓶100(含)只以上。7.气体作为企业的附属产品,属于余气利用的充装单位,其气体储存(生产)能力和自有气瓶数量可适当放宽要求。8

4、对于从事充装多种介质的气瓶充装单位,其至少一种充装介质的储存(生产)能力和气瓶数量应达到上述规定。9.车用气体等其它气体充装单位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台与辅助服务区进入充装作业区域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应无盲区、图像清晰、支持一个月历史数据回放,视频信号应接入江苏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并保持24小时在线。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规则、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执行。第七条申请单位的多处充装地址不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划内的,应当单独申请。第

5、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一)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三)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3年的;(四)申请单位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实现与气瓶定期检验信息系统和江苏省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网络互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还应当实现与气瓶制造信息系统的网络互通卜充装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保证信息系统正常有效、数据完整正确。充装

6、单位扫码连锁充装设备功能正常、稳定可靠。员工充装前后检查、扫码充装操作熟练和规范。第十条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超使用年限气瓶等其他应当报废的气瓶送检验机构消除其使用功能,并向气瓶使用登记机关报告,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第十一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除外),同时应当提供安全用气使用说明,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且对所充装气瓶满足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负责。第十二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每年一季度将上年度的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和气瓶年度安全状况表(附件2)报送气瓶使用登记机关。第

7、十三条设区市局的县(市X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充装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不得超范围充装。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三)无气瓶定期检验报告的;(四)对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屡犯不改的;(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

8、本办法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苏质监特发2009160号)同时废止。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序设备品种产品编号气瓶可追溯唯一蝙号登记代码充装介质制造单位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MPa)容积(L)最近一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单位内编号变更或者停用情况123456789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共页第页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废。气瓶年度安全状况表年度充装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许可证号注册地

9、址充装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负责人联系方式设备品种介质名称介质特性气瓶数量充装业绩充装站标志(可附图片)本年度报废气瓶的数量本年度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数量下年度定期检验到期的气瓶数量充装前后的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及处理措施问题类别处理措施数量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是否制定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清单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制定气瓶充装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充装站特种设备(除气瓶)定期检验情况设备名称检验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管理人员姓名证书号充装作业人员姓名证书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气体特性为:F(燃烧性XO(氧化性XT(毒性)C(腐蚀性),非以上特性的可填写无;2.混合气体的介质名称填写方式为:A+B+其他气体,A、B为组分最多的两种气体,多于三种气体的可统称其他气体;3.填写内容及图片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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