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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XX年第XXX号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安全性自我声明本单位(示范应用主体名称)因业务需要,于海南省开展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在示范应用期间将严格按照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基本信息(见背面)的内容,遵守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为安全有序开展示范应用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示范应用主体单位法人或联合(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体所有单位法人签章)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签章)年月日背面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基本信息不范应用主体示范应用车辆(须依次列出对应车辆识别代号或唯一性编码)不范应用驾驶人(须依次列出测试驾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示范应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示范应用路段(须依次列出,示范应用路段或区域名称与联席工作小组公布的一致)转场路段(须列出车辆在自动驾驶示范应用路段或区域间进行转场的路段)示范应用项目(须依次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