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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病毒重症感染救治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全市新冠重症感染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收治率达到100%。二、工作任务(一)扩充重症医疗救治能力。各三级医院要加快重症床位设备配备,尽快实现重症综合ICU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各占医院开放床位4%,切实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主办部门:市卫健委;协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4月(二)统筹现有区域医疗资源。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建立对口关系和联动协作机制,成立新冠感染重症救治专家组,负责对全市新冠重症救治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主办部门:市卫健委;协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三)统一调配
2、医疗机构救治力量。在新冠患者快速增加的情况下,采取全院一张床方式作为特殊时期应急措施,所有院区、病区、病房、床位全面开放,收治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各类患者。主办部门:市卫健委;协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四)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储备。各级医疗机构动态准备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物保证患者治疗需求。主办部门:市卫健委;协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三、工作步骤(一)2023年2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二)2023年2月中旬至6月末,开展工作任务实施。(三)2023年7月初至9月末,对各县(市)区自查及市卫健委抽查,检查工
3、作落实情况。(四)2023年10月初至12月末,督促各县(市)区及有关医疗机构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力以赴做好诊疗工作,保证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医疗救治服务措施及健康科普等信息的宣传引导,推动医务人员和群众科学合理认识新冠疾病特点,调整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卫健委及各县(市)区均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医疗机构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