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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中学教学成绩奖励条例一、单科教学成绩奖1.期中、期末奖(含九年级全县质量检测):个人教学成绩得分60分(第二校区30分)者奖任课教师200元,依次每低1分减10元,减完为止。平均分得分二个人平均分:县直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个人最高平均分6040%合格率得分二个人合格率.县直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个人个人教学成绩得分二个人平均分得分+合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最高合格率X60X30%优秀率得分二个人优秀率:县直同年级同学科教师个人最高优秀率6030%第二校区80元/科2、月考奖:含三科赛。本奖项按所教班级学生进入年级16个班前320名(14个平行班按280名;10个平行班按200名)人数计算,语、数、英三
2、科每进入前320名(280名;200名)1人,奖任课教师1元;政、史、理、化四科每进入前320名(280名;200名)1人,奖任课教师0.5元;学生总分进入前320名(280名或200名)1人,奖班级1元。第二校区在此基础上奖金X53、九年级质量检测奖:(1)在全县举行的质量检测活动中,每高出全县平均分1分的,奖任课教师20元,以此类推。(2)语、数、英单科进入全校前200名,每生奖1元;政、史、理、化单科进入全校前200名,每生奖0.5元;学生总分进入全校前100名1人,奖班级10元。(3)总分进入全县前10名,每人奖班级200元。第二校区在此基础上奖金5二、班主任综合成绩奖期末统考,在同类
3、班级中,总平均成绩第一名的,奖班主任160元,依次每低1分减16元,减完为止。(14个平行班奖班主任140元,依次每低1分减14元;10个平行班奖班主任100元,依次每低1分减10元,减完为止)第二校区班主任第一名80元,每低一分减10元。附:班主任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班级总评二所有单科教学成绩得分之和/科目数三.中途接班进步奖此奖项包括单科成绩和班级成绩。中途接班前的期末考试与接班后的期末考试相比,每进步一个名次,奖50元。没有明显名次进步的,按成绩缩小差距酌情奖励。四、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注:按市县教育局教育质量奖评选原则,成绩计算办法中的班级人数应以学籍人数为准。因此,我校在计算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时,各班人数以学籍数为准,各班学生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后,取本班与学籍数相等的学生数参与成绩计算,若本班学生人数少于学籍数,就按零分补够学籍数。另:节假日加班,每天80元;节假日监考,监考每10分钟按8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