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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H环境影响报告表r污染影响类)项H名称:废塑料破碎清洗项目建设单传,盖章入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志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六、结论66附表6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废塑料破碎清洗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建设性质IZ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
2、目申报情形因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彻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68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金湖县及所辖金南镇等12个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同意金湖县及所辖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67号),2020年7月4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金湖县及所辖金南镇等12个镇(街道、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项目所在地位于塔集镇闵桥工业集中区,属于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符合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西侧的高邮湖重要湿地,最近距离为0.70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中确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侧的金湖县重要湿地,最近距离为0.70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
4、划中确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项目周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详见表o表Ll拟建项目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关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面火国级态护线态间控域积生空管区面总面积高邮湖重要湿地地态统护湿生系保高邮湖湖体水域/273.35273.350.7(西)金湖县重要湿地地态统护湿生系保/位于入江水道改道段(即金湖入江水道漫水闸以南)、以及金宝南线以南、高邮湖大堤以东以南高邮湖范围。包括鸡鸣荡东侧金湖县湿地自然保护区270.64/270.640.7(三)注:此表仅列出距离本项
5、目最近的生态红线由表1-3可知,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是相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金湖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综合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0.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等4个单项指标的空气质量年评价均为达标,细颗粒物和臭氧等2个单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年评价为不达标,因此金湖县环境空气质量多项目综合评价为不达标。根据江苏祥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21)祥祺监测(委)字第(11344)中监测数据:西中心河3个监测点水质良好,现状水
6、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水标准,能满足江苏省地面水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标准。根据2022年金湖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目前闵桥工业集中区尚未制定资源利用上线相关文件,本次评价从项目原辅料及能源利用方面分析其相符性。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管网,区域内水量充足,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不会达到电力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
7、,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厂房建设,不会达到土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位于金湖县塔集镇闵桥工业集中区,目前闵桥工业集中区暂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家及地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相符性分析见表l-2o表12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一序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8、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不在限制和禁止目录中相符(2013年本)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在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相符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不属于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相符6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相符本项目不在上述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5)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
9、)相符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
10、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位于闵桥工业集中区,不属于禁止类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实行了总量控制,并进行了总量申请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符合资源利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本项目不属于高符合用效率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耗水、高耗能和要求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重污染建设项目(6)与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
1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1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2022)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塔集镇闵桥工业集中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2022)5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L4。表1-4本项目与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判定结果空间布局约束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
12、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造纸、皮革、农药、橡胶、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和禁止。同时,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符合染4管空污物放生1.允许排放量要求:根据淮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淮政发(2017)119号),到2020年,淮安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5.91万吨/年、0.77万吨/年、L50万吨/年、0.155万吨/年、3.57
13、万吨/年、4.72万吨/年、7.92万吨/年。项目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控制指标。符合2.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12018)113号),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境险控环风防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33号),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石化、化工、水泥、项目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
14、造。源用率求资利效要能耗要求: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113号),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的建设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相符性(1)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环境整治行动,两减”指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六治”指入江入海河流整治、治城市生活垃圾、治黑臭河道、治畜禽养殖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环境隐患;“三提升”指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环境执法监管水平。项目破碎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混合,达到接管标准后汇入金湖县塔基镇闵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整治的要求。(2)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1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