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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酉阳自治县2018年度精准脱贫保”士保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精准脱贫保”参保工作,着力构建 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保险扶贫政策长效 机制,切实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作用。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 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精准脱贫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渝扶 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承保机构根据延续原有承保机构不变原则,我县2018年度精准脱贫 保”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酉阳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共同实施。二、承保区域根据延续2017年“精准脱贫保
2、”承保区域的原则,全县划分 为酉东、酉中、酉西三个片区,每个片区各13个乡镇(街道)。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承担龙潭镇、麻 旺镇、沿溪镇、酉水河镇、酉酬镇、涂市乡、大溪镇、可大乡、 车田乡、偏柏乡、五福乡、板溪镇、楠木乡等13个乡镇的“精准 脱贫保”工作;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承担黑水镇、 龚滩镇、苍岭镇、丁市镇、万木乡、宜居乡、浪坪乡、天馆乡、 两曹乡、庙溪乡、后坪乡、南腰界乡、李溪镇等13个乡镇的“精 准脱贫保工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承担桃花 源街道、钟多街道、小河镇、铜鼓乡、木叶乡、毛坝乡、兴隆镇、 清泉乡、双泉乡、板桥乡、腴地乡、花田乡
3、、官清乡等13个乡镇 (街道)的“精准脱贫保”工作。三、承保内容各保险机构承担承保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保”所 涉及的大病补充保险、小额意外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 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等5个扶贫保险险种。四、赔付方案我县严格按照市级调整后的赔付方案执行,即是:小额意外 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赔付责 任保持不变,对大病补充保险赔付责任进行调整。大病补充保险 赔付责任调整如下:贫困人口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外 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 ,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就 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 助基金救助后(以上四项
4、政策为保险报销前置条件,但非必要条 件),个人自负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10%的部分, 由精准脱贫保险予以全额兜底报销。对贫困人口因慢性病门诊、 重特大疾病门诊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 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自负超过总 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20%的部分,由精准脱贫保险予以全 额兜底报销。最高赔付每人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五、承保对象承保对象为2017年12月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我县所有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人口,扣除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 政策”对象)。具体数据由我办建档立卡及信息宣传组提供。六、承保时间承保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七、参保费用按IOO元/人.年的参保标准,共计需保费1460. 34万元。在 市级下达到我县的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