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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推动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XXXX“3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我省XX市XX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XX矿业公司东荣二矿Tl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
2、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进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二、整治内容(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
3、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
4、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
5、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源头管控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化工产业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引入“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未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化工园区评估结果为高风险和较高风险且未采取整治提升措施;化工项目未经审批开工建设,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危险化
6、学品企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和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7、。化工工艺不满足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设备设施完好性管理和化工全过程安全要素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8、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煤矿。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上级公司向下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
9、要求整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全省“安全检查全覆盖生产事故零发生“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内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采空区底数不清、治理措施不严,不严格执行防排水相关规定,井下风流紊乱、防中毒窒息措施不到位,不按规定要求实施现场作业,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等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10、,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外包工程违规发包、以包代管,外包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控制“三违”行为措施不得力;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制止或上报工程建设存在的隐患问题;关闭矿山不严格执行关闭标准,关闭前突击违规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排水排渗系统不完善、干滩长度不足;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风险研判不到位,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措施不硬,建设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
11、、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屯、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黑客
12、运企业”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
13、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各级住建、市政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金属冶炼:重点整治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
14、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煤粉制备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符合作业现场要求;检维修未制定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停产复产未审批;专家服务研判的安全生产十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检查内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民爆物品:重点整治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四超”问题(超时、超员、超量、超许可能力生产);生产线、重点高危工位未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问题;未按
15、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问题;防雷防静电设施未定期检测,未保持完好,防火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存在抢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单位和员工存在思想松懈,违法违规“三违”问题;不按要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料,在生产线上进行不合格品处理问题;节假日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未实现闭环整改问题。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备案问题。(各级工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滑雪场客运索道超期不检、检验不合格继续运行,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应急救援能力,备用电源失效;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
16、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旅游景区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