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充电桩).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场地租赁合同(充电桩).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1条出租场地情况1.1 出租场地地址:O1.2 出租场地范围:(1)出租场地所在停车场包括一个车位,可安装一个充电桩。(2)本合同约定的出租场地仅为用于安装充电桩的位置,不包括车位。出租场地范围以附件一的平面图为准。(以下简称:场地或租赁场地)1.3 场地权属状况(1)场地所有权证书编号:;甲方保证对租赁场地拥有合法的所有使用权,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2)甲方保证场地未设定抵押或者其他权利
2、负担,并保证场地不存在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人权益,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3)乙方租用甲方的场地在租用期间只有使用权,甲方保证乙方使用的持续性和合法性。甲方按场地现状交由乙方使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不再提供其它配套设施。第2条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仅用于乙方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建设安装、运营。第3条租赁期限3.1 租赁期限:一年,即从_年_月日(含)至_年_月一日(含)。3.2 期限顺延: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场地的,租赁期限应当按照甲方延迟交付的天数相应顺延。3.3 续租: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于租赁期限届满前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确认续租期限及条件。第4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4.1 租金甲方按照第一项模式向乙方收取租金:4.1.1 固定模式(1)场地车位租金按一元/月/充电桩位计算,共计一个充电桩位,租金合计人民币(大写)(_元)。(2)乙方按年/季度/月为周期,提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首笔租金一元,应于_年_月_日前支付。第二笔租金一元,应于_年_月_日前支付。之后依此类推。4.1.2 提成模式(1)场地车位产生的充电费用收入的_%为甲方租金,但每月最低不少于一元。双方同意,充电费用收入以乙方充电桩管理系统显示金额为准。(2)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将租金结算支付给甲方,并提供对账单给甲方。4.2 以上所称租金均为含税金额。4.3 开具发票甲方应当在乙方支
4、付租金后的3个工作日向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场地租赁费发票,发票税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口普通发票。4.4 支付信息及发票信息(1)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银行开户行:户名:账号:(2)乙方指定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票内容:税率:第5条场地交付5.1 交付时间:甲方应当于_年_月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给乙方。5.2 交付标准:详见附件二场地交付标准。第6条电费及支付6.1 由乙方向供电企业单独申请充电系统的电力接入、高压报装增容或新能源用电,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安装或增容费用。6.2 充电系统及设备产生的电费由乙方与供电企业自行单独结算。第7条租赁场地的平静占有权
5、7.1 甲方保证其具有租赁场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合法转租权,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不受其他因素影响。7.2 甲方保证租赁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7.3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乙方充电系统的建设安装、运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正常经营活动;如遇第三方因租赁场地提出的无理干涉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协调处理。7.4 租赁期限内,甲方转让租赁场地及附属建筑、配套设施的,则应保证场地转让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第8条租赁服务8.1 充电及停车管理服务(1)甲方保证租赁场地的24小时开放状态,并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2)如租赁场地为专门停车场
6、(如商场、小区设置的停车场),应当安排相应人员负责停车管理事宜。(3)但甲方对于乙方投资建设的设备设施等不提供安保服务。8.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充电设备所需的面向供电部门的电力报装及用电手续,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与相关资质材料。包括相关部门的备案及验收手续。8.3 甲方应与乙方提前规划、协调相关车辆进出事宜,包括对充电系统涉及的充电车辆出入口、车辆回转场地、与公共道路衔接等事宜。8.4 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租赁场地及其按规定安装的充电系统设施周围开展现场宣传、推广活动。8.5 乙方应在租赁场地设立用于充电站指示、引导、说明的标识、标牌,尤其针对高压电力设备,应设立相关警示牌或特征明
7、显的标牌,说明具有相关危险性。8.6 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在租赁场地上建设及运营充电桩、充电设备的保护设施(包含但不限于地锁装置)。8.7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说明,乙方安装、运营充电桩、充电设备的全部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9条转租与优先购买权9.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租赁场地,也不得将场地进行分租。9.2 租赁期限内,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赁场地的,应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9.3 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主张与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成立买卖合同的,应当交付买卖合同定金或者
8、提供等额的其他担保方式(如保函)。如未在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的期限内交付定金或未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视为乙方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9.4 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限内出售租赁场地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场地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第10条免责事由10.1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场地内的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工作,如因充电桩或充电设备导致第三人的人身损害,相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0.2 乙方应保证拥有提供充电服务的合法资质,如因乙方无资质、超越资质提供充电服务产生的客户纠纷、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赔
9、偿责任。如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11条违约责任11.1逾期付款(I)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期足额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未支付,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逾期支付超过20日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交付租赁场地,若因甲方原因未完成交付,影响乙方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进场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如经乙方催告,甲方仍未按约交付场地超过20日的,视为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113特殊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违约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2)赔偿金计算方法为:以乙方在租赁场地的投资额为基数,赔偿比例按照合同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总期限计算得出。如:乙方实际投资额为100万,租赁期限为10年,现已执行7年,则赔偿比例等于3/1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万*0.3二30万元赔偿金。11.4其他违约责任(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改正。违约方经守约方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第12
11、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所有权12.1 乙方在租赁场地建设、安装的所有与充电服务相关的所有设备(以下简称:充电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系统等,其所有权均归乙方。12.2 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终止或被无效的,所有充电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行取回处置。第13条合同联系方式13.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13.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
12、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3.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3.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3.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第14条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
13、可抗力事件。14.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第15条争议解决15.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6条附则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 本合同一式一份,合同各方各执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16.4 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场地平面图;附件二场地交付标准。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附件一场地平面图(略)附件二场地交付标准(略)附件三对账单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