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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一、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信息中心做为企业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企业网络与网站进行建设及安全管理。制定xx网站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网络安全管理。本公司网络代理服务器为Windows路由服务器,企业网络配备防火墙、DMZ主机等网络安全设备在硬件上确保网络安全,并在服务器及企业内部部署360企业版杀毒软件,能够防范目前互联网络上的绝大多数病毒,确保企业网络始终保持畅通。公司互联网主页服务器设置在公司中心机房内,主页安全防范由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依据XX网站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互联网信息发布,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到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杜绝不良信息发布。伏
2、)服务器及计算机终端部署360企业版杀病毒软件,能够确保所有办公计算机的防病毒要求。(七)日常管理:团及时更新服务器及各计算机的防病毒软件病毒库。0定期对所有服务器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团数据备份:对有重要资料的服务器及各计算机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处理,从而在相应计算机出现问题时能及时修复,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团网页防篡改:采用人工和技术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网站的内容进行浏览和检查,防止网页被篡改。二、应急处理预案目标:在计算机网络发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情况下,采取应急处置方案,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应急技术处置组织:信息中心为应急技术处置组织,快速地协调、处理各种事件或者事故;及时响应、处
3、置上级网监部门的预警和问题通报。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及时报公安局网安支队,并关闭问题设备,进行技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三、备案登记制度对于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信息中心要如实进行备案登记,做好归档工作。XX信息中心2013年2月16日篇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材料第一条为加强和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工作,规范备案受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的备案。第三条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备案单位的备案。隶属于省级的备案单位,其跨地(市)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安机
4、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第四条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隶属于中央的非在京单位的信息系统,由当地省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其指定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信息系统)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第七条备案时应当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以
5、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备案时需提交备案表中的表一、二、三;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还应当在系统整改、测评完成后30日内提交备案表表四及其有关材料。第八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收到备案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后,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且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向备案单位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材料接收回执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内容;对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备案单位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第九条接收备案材料后,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一)备案材料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其
6、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是否一致;(二)信息系统所定安全保护等级是否准确。第十条经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级公安机关印章(或等级保护专用章)的备案表一份反馈备案单位,一份存档;对不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进行整改,并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结果通知第H一条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经审核合格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备案证明由公安部统一监制。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对定级
7、不准的备案单位,在通知整改的同时,应当建议备案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重新定级评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单位仍然坚持原定等级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受理其备案,但应当书面告知其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经上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同意后,同时通报备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三条一4一对拒不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依照前款规定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通报的,应当报经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同意。第十四条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及
8、时将备案文件录入到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定期逐级上传备案表中表一、表二、表三内容的电子数据。上传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天。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备案材料按照等级进行严格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查询。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受理备案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六条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级)第十七条各省(区、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制定具体的备案工作规范,并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备案。篇三: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材料我校是全县范围内最大的乡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1166人,教职工74人。随着
9、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普及与应用,我校近几年投入了不少经费用于购买了十余台办公电脑,并对学生用机进行了更新换代。学校现已基本实现了办公网络信息化,这无疑极大地提高了我校的工作效率,但也给我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为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特成立了校长任组长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实施与管理。2、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校园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学生上机守则、计算机室管理制度、计算机室管理员职责、办公室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通过制定与实施、
10、切实让相关人员担负起对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二、认真开展好学校网站的备案工作。按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迅速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备案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在如实了解学校网站虚拟空间提供服务商的安全信息后,及时填写好相关材料报县科教局电教站,并由县电教站送市局进行审批。与此同时,我校自行到公安部门的网站上进行网上备案和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登记备案工作。三、建立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我校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从在职教师中挑选出一批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作为网络管理员和网络安全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此外,学校还购买了网络管理书籍供网管人员自学,并大力
11、支持网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网络技术知识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网管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四、计算机维护及其病毒防范措施。学校电脑除去电脑室100台,另有24套多媒体电脑,日常维护工作量非常大。由于机器较多,日常出现故障的情况较为常见,为此,我校成立了专人负责学校计算机系统及软件维护,由于平日能及时有效地维护,因此学校内各计算机使用均正常,无出现重大故障。目前网络计算机病毒较多、传播途径也较为广泛,可以通过浏览网页、下载程序、邮件传播等方式传播。为了做好防范措施,学校每台机器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并定期自动升级,对发现病毒的机器及时的进行处理。多年来,学校机器无出现严重中毒情况,电脑内重要信息未出现泄露而
12、造成重大影响事件。五、大力开展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等宣传教育。为加强互联网建设,学校特向全体师生发出了抵制低俗之风,倡导文明上网倡仪书,教育师生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不打不健康文字,不发不文明图片,不链接不健康网站,不提供不健康内容搜索,不发送不健康信息,不转载违法、庸俗、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音视频信息,积极营造网络文明新风。此外,我校还通过网站、板报、班会等多种渠道,积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网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高师生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增加师生上网安全意识。六、存在不足:1、学校网络设备的配置与管理有待提高,网管人员的水平有待通过专门且系统培训来提高。2、部门教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