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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2023年8月16日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基础天津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筑牢基础支撑。(一)建筑节能减排稳步推进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新建居住建筑四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公
2、共建筑三步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民用节能建筑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2007年起多措并举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同时打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标杆,于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于2017年获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1亿平方米,改造完成后既有城镇住宅中节能建筑占比达到了98%以上,节能改造工作成效显著。(一)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引领,“十二五”期间推动于家堡金融区、新梅江居住区等10个片区开工建设,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
3、“十三五”期间新建绿色建筑超过1.7亿平方米,实现了绿色建筑全覆盖发展;全市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37个,建筑面积达到3141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320个,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17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效应显著,“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得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运营三星级标识,推动了国家生态城区建设管理的高水平发展。(三)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从政策、标准、产业等多角度、多环节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天津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4、,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全过程标准体系,形成有效技术支撑。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建成15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静海区支持建立的“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被住建部认定为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实现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当年新建开工量30%的目标。(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态势良好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和大邱庄镇、河西务镇、芦台镇等一区三县三镇被住建部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县,应用面积达到304万平方米。规模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推动区
5、域综合可再生能源站的建设,并将12层以下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的技术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实现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持续扩大,“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达到2206万平方米。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按照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一)工作原则积极
6、稳妥,分步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注重短期“碳达峰与长期“碳中和“协调发展。节约优先,降碳提效。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创新引领,安全适用。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注重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平稳过渡,促进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确保城乡建设领域能源安全。三、主要目标2030年前,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率先达峰。“十四五”期间,建筑节
7、能低碳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推行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标准,扩大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绿色建筑品质提升、装配式建筑普及推广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热计量收费有序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得到优化;绿色农房建设、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效果。“十五五”期间,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规模进一步扩大,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既有建筑能耗限额及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清洁、智慧供热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
8、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建设方式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四、重点任务(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规划引领1 .优化城乡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引导集约节约发展,优化公共资源布局。安全优先,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新建住宅建筑密度应小于30%、高度不超过80米。合理布局乡村建设,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绿色低碳化发展。根据各区城乡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因地制宜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梯度达峰。(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进
9、城乡绿化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城市群生态协同发展,加快推进“87V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强七里海、北大港、团泊湖、大黄堡等四大生态湿地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以海河为中轴线,建设柳林生态中心、设计公园,打造“一河两心”的空间布局。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统筹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合理选择绿化树种,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加强立体绿化,推广新建建筑屋顶和垂直绿化,将垂直绿化纳入既有建筑改造措施,因地制宜选择绿化物种和绿化技术,充分挖掘建筑本体碳汇能力。充分借助自然条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实现环城区域与自然环境融
10、合协调。开展绿色低碳村庄建设,提升乡村生态和环境质量。(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样板,借鉴其在标准体系、适宜技术中取得的先进成果,建立针对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绿色建造、运营等多个环节的管理与评价机制,促进区域绿色生态发展。继续积极发挥中新生态城的引领作用,以小区域的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带动大区域的绿色发展。在总结现有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理念,重点推进中德生态城、天津南站、津南葛沽等区域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低碳化建设运营,到2030年,建
11、设完成2个绿色生态城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全面推进天津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实施,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社区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社区停车秩序,宣传绿色低碳用能方式,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
12、,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形成智慧、安全、绿色、低碳、宜居的社区环境;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30年,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1 .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住空间可适变性。规划设计阶段重点审查建筑体量、朝向、建筑间距以及日照等被动式措施。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争取202
13、3年颁布实施天津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要重点关注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和电梯、照明、冷热源系统等高效用能设备及可再生能源系统,分项计量要求纳入建筑验收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需明确建设一栋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开工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o到2030年,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00万平方米。引导中新天津生态城等重点区域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试点,形成天津市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关键技术体系,到2030
14、年,进一步提高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建设规模。(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实施,推进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等相关标准修订。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健康化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健康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健康性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
15、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30年,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O(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绿色建筑全过程性能水平。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规划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应当就绿色建筑要求征求同级住房建设部门的意见,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在相应通知书中注明有关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施工阶段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天津
16、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结合建筑节能验收同步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明确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持续推进既有建筑低碳改造1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在城市更新中融入节能、绿色、低碳的改造理念和技术,老旧小区改造在满足基础类改造内容基础上,鼓励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针对不同项目特点形成定制化、差异化的改造清单,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提升改造,推动公共区域高效照明及智能照明控制改造。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维修基金等创新改造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的部位,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力争到2030年累计改造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