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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类分级1.6 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厅应急指挥部2.2 厅指挥部办公室2.3 应急工作组2.4 专家组2.5 现场工作组2.6 灾情评估组3监测与预警3.1 预警机制3.2 监测3.3 3预警3.4 预警调整与终止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与处理4.2 先期处置4.3 响应分级4. 4响应程序4.5 响应措施4.6 指挥协调4.7 处置措施4.8 信息发布4.9 响应暂停和终止5后期处置5. 1补偿与抚恤5.5 恢复与重建5.6 评估6应急保障6. 1应急队伍6.
2、5 应急物资6.6 应急通信与信息6.7 技术支撑6.8 资金保障7预案管理7. 1预案编制7.5 预案备案与衔接7.6 预案演练7.7 评估与修订8附则8. 1宣传与培训8.5 责任与奖惩8.6 实施与监管8.7 预案解释部门8.8 预案实施时间9附件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的控制、减轻和消除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安全畅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对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不含在建高速公路)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持快速反应、协
4、同应对。强化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齐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支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5 事件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高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1)自然灾害:地
5、震、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大雾、大风、雨雪冰冻、暴雨、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火灾(如特长隧道内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如高速公路多车连环碰撞)、交通安全设施事故(如临水临崖路段车辆坠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交通拥堵(如节假日及特情应急保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3)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4)社会安全事件:暴力袭击、绑架、勒索、抢劫、盗窃、维稳事件、高速公路网络信息安全等。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按照影响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
6、件、较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一般高速公路突发事件。1.5. 1特别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1)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并影响到周边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正常运行,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2)造成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垮塌,或者造成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踪的。(3)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吉林省域高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4)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7、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其他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1.5.2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1)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2)造成高速公路大桥、中长隧道垮塌,或者造成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3)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市(州)域高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4)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
8、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其他需要由省厅提供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1.5.3较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1)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2)造成高速公路中桥、短隧道垮塌,或者造成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3)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高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4)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造成3人
9、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其他需要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1.5.4一般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高速公路突发事件:(1)造成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垮塌,或者造成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2)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在县域内紧急安排高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3)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
10、济损失的事故。(4)其他在县域内需要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同时符合表述中所列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国家、省有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对相关行业领域事件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6应急预案体系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2组织体系及职责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要求,省厅在启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厅应急指挥部)。厅应急指挥部是省交通运输厅应对高速
11、公路突发事件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厅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视情成立专家组、现场工作组、灾情评估组等。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架构图见附件Io2.1厅应急指挥部厅应急指挥部由厅长或厅长指定的厅级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公路领域的厅级领导、厅安全总监任副总指挥。厅办公室、厅研究室、厅综合规划处、厅财务处、厅公路管理处、厅安全监督处(厅应急办)、厅综合运输服务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运输管理局、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中心、省交通宣传中心、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实行统一组织领导、部署、指挥、协调。应急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根据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或者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根据需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指导监督实施。(4)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统一指挥时,厅应急指挥部按照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5)决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厅指挥部办公室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厅公路管理处,在省厅领导下承担有关高
13、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落实厅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项要求。(2)搜集、接收、整理、分析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厅应急指挥部报送高速公路应急信息,并会同厅相关部门提出应急响应的建议。(3)负责厅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组、灾情评估组等协调通信联络工作。(4)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调。(5)承办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抢通保通组、运输保障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等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由厅
14、相关处(室)和单位组成,在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终止应急响应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组成人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厅应急指挥部批准。(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监督处(厅应急办)负责人任组长,厅相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根据厅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向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及时传达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有关决策和指令;承办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抢通保通组。由厅公路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为成员,厅相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高速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市(州)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
15、调配;协调、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拟定跨市(州)高速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运输保障组。由省运输管理局负责人任组长,厅综合运输服务处、省运输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新闻宣传组。由厅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厅相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通信保障组。由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专家组厅应急指挥部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2. 5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由厅公路管理处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按照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厅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