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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蓟州区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乡街、园区、新城管委会及有关单位: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市公 安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 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津安监管三20183号)、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蓟州区禁燃限燃烟花爆竹 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 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现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 执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职责分工1、区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 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督促零售点整改隐患问题,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
2、许可范围经营和许可证过期经营行为进行查 处,指导乡镇对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 的行为,做好禁燃限燃监督执法工作,对查禁的烟花爆竹进行管 理和处置,依法制止抗拒执法行为。交警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 点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对烟花爆竹零售点所在路段加强巡查,维 护交通秩序,保障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 行查处,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认定工作,配合 有关部门做好销售市场执法监管。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区禁燃限燃 监管执法工作和城区内
3、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工作。5、区供销社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货源和配货工作,负责督促 下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烟花爆竹储 存、配货安全管理,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安排工作人员 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场监管。6、各街镇乡按照街镇乡综合执法工作职权移交目录,负责 对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对未经许 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进行处理,及时查处、纠正零售点存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接受区安监局对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配合区安监局及有 关部门的执法工作。7、区新闻中心负责做好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对查 处的违禁案例进行
4、曝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通告。二、执法行动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属地镇乡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烟花爆 竹零售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各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 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各有关镇乡政府、区供销社抽 调专门力量组成三个联合执法组,分区域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点 进行全覆盖的集中执法检查(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各部门按 照要求上报本部门参加联合执法人员名单和分组情况(见附件 2)o联合执法时间安排:2018年2月12日起至2月13日。每日 早8: 30到安监局门前集合,区安监局负责安排车辆,组织执法 人员统一乘车,区供销社负责安排3辆防爆车配合联合执法工
5、作。三、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正值旅游休闲活 动的活跃时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一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监 管的重要意义,按照方案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力 度。2、通力合作,搞好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 保信息畅通。统筹安排日常工作,落实好联合执法的人员和车辆, 确保及时到位;区公安部门要协调好防爆专用车辆;区社要安排 足够的人员,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 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 法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附件:L 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分组表;2.各单位检查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2018年2月8日(联系人:陈安舒;联系电话:)(此件主动公开)各单位检查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单位名称:分组姓名联系电话一组二组三组请各单位于2月9日上午10: 00前将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报区安监局危品科。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