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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沃柑出口质量规范1范围本文件界定了出口沃柑质量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出口沃柑的等级和规格、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检验规则的要求,描述了质量要求项目对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出口的沃柑商品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8210柑橘鲜果检验方法SN/T2122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方法JJF107
2、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斑疤scar果皮上受到外伤,己木栓化的疤痕。3.2缺陷果defectivefruit指畸形果、病虫果、机械战伤果等影响外观品质的果实。3.3粗皮果coarsefruit指表面粗糙、凹凸不平、发泡鼓包的果实。3.4枯水果granulationfruit指果肉囊瓣汁胞失水干缩、果实内维管束与囊瓣相互分离的果实。3.5日灼果sunburnfruit指表皮凹陷发黄或质地变硬的果实。3.6串级果CaSCadefruit指混杂在本级果中的邻级果。3.7隔级果intermediatefruit指跨越两个以上等级的果。4基本要求出
3、口沃柑种植的果园应获得口岸海关审核批准注册,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GACC)备案。5等级和规格5.1 等级每种果品规格分为AAA、AA、A三个等级。所有等级的商品果应果形端正,果面整洁;果蒂完整,剪口平滑;无粗皮果、日灼果、缺陷果,以及隔级果。果肉无枯水,肉脆爽口,无异味。具体等级划分见表1。表1商品果的等级划分等级要求AAA果实橙红色,色差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10%。果形端正,果面光洁,果蒂完整,剪口平滑,无粗皮、日灼果。果肉无枯水,肉脆爽口,无异味。最大斑疤长度X宽度W20un2nun,斑疤合计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3圾缺陷果不得超过1乳溃疡病斑直径不得超过1mm,数量不得超过2
4、个。串级果不能超过3%,不得有隔级果。AA果实橙红色,色差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20果形端正,果面光洁,果蒂完整,剪口平滑,无粗皮、日灼果。果肉无枯水,肉脆爽口,无异味。最大斑疤长度X宽度W20nunX2nun,斑疤合计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5%。缺陷果不得超过2%。溃疡病斑直径不得超过2mm,数量不得超过3个。串级果不能超过5乐不得有隔级果。A果实橙红色,色差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30果形端正,果面光洁,果蒂完整,剪口平滑,无粗皮、日灼果。果肉无枯水,肉脆爽口,无异味。最大斑疤长度X宽度S20mmX3mm,斑疤合计面积不得超过果皮总面积的10缺陷果不得超过3乳溃疡病斑直径不得超过3mm,数
5、量不得超过3个。串级果不能超过10乐不得有隔级果。5.2 规格按果实横径划分为LL、L、M、S、SS五个规格。每个规格的商品果大小见表2。表2规格规格SSSMLLL果实横径D(mm)55D6060D6565D7070D7575D80注:装箱时不能混装大小之间超过5mm的果实。6理化指标果实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食部分百分率(以鲜果计)%N75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先汽2可滴定酸含量(以柠檬酸计)%W0.67 安全指标7.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7.2 2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7.3 应符合输入国的安全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8 净含量包装箱内沃柑
6、净含量应符合JJF1070的要求。9 试验方法9.1 等级按等级分级逐项检查,将样品放于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样品的颜色、形状、果实的均匀程度,并品尝风味。9.2 规格分级检验,按表2所列规格执行。9.3 理化指标9.3.1可食部分百分率按GB/T8210规定执行。9.3.2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GB/T8210规定执行。9.3.3可滴定酸含量按GB/T8210规定执行。9.4安全指标9.4.1污染物限量按GB2762的规定检验。9.4.2农药残留量按GB2763的规定检验。9. 4.3按输入国安全等相关质量标准项目指标的检测方法检验。9.5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检验。10检验规
7、则10. 1组批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等级、同一包装、同一贮藏条件的沃柑作为一个检验批次。10.2 抽样方法按SN/T2122规定执行。10.3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交收。交收检验项目包括等级、规格、理化指标、净含量等。10.4 型式检验10.4.1型式检验项目为58规定的项目。10.4.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10. 4.3判定规则10. 4.3.1规格不合格数量占总果数的百分率按5.1中等级要求进行判定,且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标志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相应等级合格品。10.4. 3.2规格不合格数量占总果数的百分率超过5.1中等级要求,或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标志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10.4.3.3对规格、等级检验不合格的,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