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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学校章程总则第一章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XXXX小学,位于XX县城区文城东路,是公立全日制小学。承担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任务,学校隶属XX县教育局领导和管理。第三条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四条办学愿景:书香满溢的求知地幸福流转的育人摇篮办学信念:坚信种子的力量相信岁月的善待办学目标:培养美善学子成就雅善教师
2、打造上善学校第五条校训:成人成材立德向善校风:善艺善进和善有为教风:善教善导雅善立范学风:善思善学美善成习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第一节办学宗旨第六条办学宗旨:“为生命涂抹绚丽底色让成长绽放善性光辉”。大力开展习惯养成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努力做到对100%的学生负责,让100%的学生合格,使100%的家长满意,为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第二节教育目标第七条教育目标:环境优、师资强、质量高、有特色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受XX县教育局主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和培训制
3、。干部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合格需连任者,须重新任命或竞聘。第九条学校设党总支部、校务委员会、教育工会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设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设校长(兼任党总支书记)1人,副校长3人,工会主席1人、工会副主席1人、女工委主任1人,各组、年级部,设组长1人。第二节干部任命与提拔第十条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由XX县教育局聘任,党总支书记由中共XX县教育局委员会任命。第十一条副校长、工会主席由XX县教育局从中层干部中选拔、考察、聘任。第十二条中层干部,通过个人申报,竞争上岗,报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聘任。第十三条辅设机构负责人,可视其能力和技
4、术水平,根据需要,经校委会研究通过,由校长直接任命。第三节职责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机制。校长负全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各处室对分管领导负责;年级部、教研组对处室主任负责;班主任、任课教师分别对年级部主任和教研组长负责。第十五条校长的职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对上级主管部门负总责。(一)领导和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三)全面执行学校教
5、育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第十六条校长的权力(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策权。(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依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奖励;在对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通过教代会、行政会决定学校内部的布局、基建。在
6、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第十七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时由校长指定副校长代行校长职权。第十八条各处室职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内务管理和公文处理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活动、安全工作、家校共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服务和校产校舍工作;女工委对工会负责,做好妇女工作;档案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教研组对教导处负责,落实好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效率。年级组对教导处负责,作好学生管理和学生学习等工作。第四章教
7、育教学工作第十九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二十条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导处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辅导教研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科老师的工作;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第二十一条学校采用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使用的教材,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必修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培养学生成为“会运动、懂礼仪、善学习、能合作”的新一代学生。第二十二条学校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校长负责,全员参与,老师、家长配合下,由德育处具体安排,将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班级活动,校外活动中,
8、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制,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第二十三条学校每班设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老师加强联系,并定期进行家访,协调配合对学生进行教育。班主任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在“学生评价手册”上写出评语,以鼓励进步为主,并指出努力方向。班主任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年级到社区、街道、教育基地等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第二十四条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二十五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
9、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至多不超过六小时,不准利用课余或节假如为学习班集体补课,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流程管理要求,认真抓好备、教、批、辅各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好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活动。第二十六条健全教研组织,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教研组活动均列入课表,加强专题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第二十七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不得擅自使用各类学习辅导材料。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三十分钟,四年级不超过五十分钟,五年级不超过一小时。第二十八条建立全面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不以考试、成绩
10、排名次、不以考分作衡量教学质量,评定老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二十九条学校重视科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认真上好体育、美育、劳技课,积极开展以田径为特色的体育活动,举办田径运动会、科技节、艺术节、冬季踢跳比赛,结合日常生活,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第五章总务工作第三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贯彻一费制,全面实行学生明白交费卡工作。第三十二条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的方针使用经费,搞好经费的预算决算,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审计。第三十四条加强学校校产管
11、理,保证公物的管理与使用,健全实物的购买、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制度,杜绝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五条学校加强与餐饮公司的联系,配餐营养与保证卫生。第三十六条学校不断完善各种教育设施,有计划地美化绿化、净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育人氛围。第六章教师、职员和工人第三十七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八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职工要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12、第三十九条学校教师以“敬业爱生厚德博学”为努力方向。第四十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第四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四十二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第四十三条学校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四十四条学校实行岗位薪级工资制。教师奖金、津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的德、勤、绩、能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第四十六条学校教师、职员
13、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提出申诉。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第七章学生第四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升入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第四十九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
14、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五十条学生以“乐学善思勤奋上进”为努力方向。第五十一条学校少先队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五十二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第八章民主监督第五十三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
15、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第五十四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第五十五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第五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