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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满足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XX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XX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中学培训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学校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第四条学校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第二章计划与备案管理第五条建立培训
2、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部门应制订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第三章开支范围与标准第七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一)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二)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三)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
3、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四)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培训所需人员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以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莒县第一中学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第八条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天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资料、交通等费用合计24013080450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
4、用(无住宿费的培训,应扣除住宿费标准后计算综合定额)各部门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3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县外培训分别不得超过1天,县内培训分别不得超过半天。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当充分利用内部培训场所举办培训。第九条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执行以下标准(税后)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一)副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他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及同层次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及同层
5、次人员每学时般不超过15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可根据其学术水平,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莒县第一中学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第四章培训组织第十条学校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到高校举办培训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第十一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
6、超过10人。第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天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第十三条培训举办单位应当注重教学设计和质量评估,通过需求调研、课程设计和开发、专家论证、评估反馈等环节,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培训和管理。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第五章报销结算第十四条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参
7、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所需经费按照综合预算要求,原则上通过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非税收入或专项经费统筹解决,执行中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原则上按照规定程序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解决。第十五条各单位负责同志对发生的培训费的真实性负责。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培训费,综合定额范围内的,应当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师资费范围内的,应当提供讲课费签收单或者合同,异地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提供相关凭据;执行中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还应当提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材料。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第十六条培训费的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七条培训费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级经济科目中列支。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