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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预案编码:重庆市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1帝IJ11 2带U1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31.5 事件分级31.5.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15.2事:lf牛41.5.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41.5.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52 62.5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62.6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72.7 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职责9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1031/Piy132103313 31彳口12332Ii3.3.3 预警评估与发布3.3.4 预警行动3.3.5 预警调整3.3.6 彳、寸艮I=I3.3.7 1*3.4.2 报告内容3.4.3 信
2、息续报3.4.4 信息通报4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3 响应措施4.3.1 现场污染处置4.3.2 转移安置人员4.3.3 医学救援4.3.4 应急监测4.3.5 市场监管和调控4.3.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4.3.7 维护社会稳定4.4.1 应急终止条件.12.13.14.15.15.15.16.16.16.17.17.18.18.18.20.20.20.21.21.22.22.22.22.234.4.2 应急终止程序511tF彳t2353彳256应急保障266.1 队伍保障266.2 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26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266.4 技术保障276.5 制度保障277宣传
3、培训和演练2771JZzL彳专27TF土口l283288附则错误!未定乂书签8229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降低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健全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和工作网络,提高政府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
4、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万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万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万州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参照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
5、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流域万州段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万州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重庆市万州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
6、规定开展。万州区内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编制相应的企业单位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防应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环境事件风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原则。区政府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家支持和社会救援力度。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万州经开区、渝东新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
7、作,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整合资源,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1.5 事件分级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1.5.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
8、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
9、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
10、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上述分级分类标准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特殊的事件、事故,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不受分级标准限制。2组织指挥体系2.1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万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开展应对工作。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区长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
11、保工作负责人、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支队、万州海关、万州海事处、万州区气象局、区委网信办、三峡水利公司、国网万州供电分公司、万州燃气公司、医疗机构(三峡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上海医院等)、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万州经
12、开区有关部门、渝东新区管委会和驻万部队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区指挥部主要职责:收集、掌握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业单位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向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传达贯彻执行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落实与各子域联防联控和具体应急措施。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详见附件1。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区指挥部日常
13、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区政府负责万州区一般、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成立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和事件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在万州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市区联合现场指挥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项应对工作。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舆论引导组、社会稳定组、善后工作组、事件调查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如下:综合协调组:区应急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