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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武术套路比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8年9月23日至25日在地点:宁德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二、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三、竞赛项目(一)少年甲组(男子、女子):(1)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2)短器械一项(刀术、剑术任选)(3)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二)少年乙组(男子、女子):(1)自选长拳一项(2)短器械一项(刀术、剑术任选)(3)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三)少年丙组(男子、女子):规定拳+自选长拳(四)少年甲组:集体基本功少年乙组:集体基本功集体基本功比赛内容:(1)五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后踢)左右各 两次以
2、上。(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左右各两次以上。(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4)两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5)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 旋子)。(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以上内容要求参加者每人均要完成。四、参加办法:(一)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运动员甲组男、女各4人;乙组男、 女各4人;少年丙组男、女各4人;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 人。各单位甲组自选长拳、太极拳、南拳每项目男、女必须各有1 人参赛。(二)运动员条件:1、运动员必须符合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 少年部)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
3、会运动员(青少年部)资格审查办 法等有关规定,并持有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证”。2、少年甲组运动员必须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少年 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少年丙组运动员必 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三)报到时需向赛会提交全体运动员有效人身保险证明;每场比 赛必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大会颁发的“参赛证”、个人和团体的 参赛安全责任声明,否则不得参加比赛。五、竞赛办法:(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个人全能和集体项目赛。(二)太极拳项目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说唱者,在最后得分 中扣0.2分),长拳项目可配乐。(三)甲、乙组长拳、南拳类项目比赛套路时
4、间不得少于1分 10秒。(四)集体基本功甲组和乙组分别进行比赛,各单位每组(男、 女各3人共6人参赛,每少1人,则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 分;集体基本功的演练时间限制在2分30秒-3分30秒。集体基本 功编排形式不限;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有说唱者在最后得分 中扣0.2分。(五)竞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进行比赛;(六)比赛难度动作1、少年甲组、乙组:难度动作不限。2、少年甲组、乙组: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种技术类型的动 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两次,超过规定者,按前 两次计算难度分数。3、少年丙组:A级同一动作难度只能计算一次分数,同一动作
5、难度加不同连接难度可计算两次分数(连接难度):B级连接难度只 能选做一次;C级(含C级)以上连接难度不计分。4、下降分只能放在最后一个难度。5、对必选动作要求:参加自选套路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对各 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六、录取名次:(一)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二)各单项参赛人数在11人(含11人)以上录取前八名;10 7人录取前六名;6人(含6人)以下减一录取。(三)集体基本功少年甲、乙组分别录取名次。(四)凡报名参赛的项目不足三人(队)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七、报名和报到(一)报名:1、报名表按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 行;2、报名网址:丸(浏览器:IE浏览器,队伍初始密码:111);3、网络报名客服电话:;4、各单位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难度动作申报表、必选动作 登记表(纸质并加盖公章),分别寄达省武术中心和赛事承办方,逾期 不予受理。省武术中心地址:武术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吉辉。(二)报到:裁判员、各代表队于赛前三天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 知。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