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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5篇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篇1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_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_)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一路一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
2、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20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一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_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_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20_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
3、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_。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从20_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_)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_)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
4、资的股东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此致敬礼!申请人:20年月日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篇2申请人:住所:负责人:职务: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_)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
6、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一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1998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一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年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_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
7、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_。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从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_)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_)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
8、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
9、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篇3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路信用分社住所:西安市一路31号负责人:刘职务:主任被申请人: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公司地址:西安市路1号大厦6层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_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
10、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_)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路一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20_年11月,程将位于西安市一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_年
11、1月23日朱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的所有股权和朱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名下。20_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公司和朱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从20_年开始,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_)陕民一初字第OOOO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_)
12、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1186.871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公司应立刻将该款项作为注册资本金交付于a公司,已完成全额出资的股东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
13、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分社的债务。此致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路分社20_年8月日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篇4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申请人:张_,男,198
14、5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16号。身份证号:411申请事项:申请追加张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事实和理由:有限公司诉河南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豫0105民初一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有限公司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豫0105执号。目前该案已经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履行被贵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认为,河南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而张作为河南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其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当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5、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自坤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望依法准许!20年月日追加执行申请申请书篇5申请人:刘,男,20_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原北京荣兴宝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保康县歇马镇韩家坪村组,电话被申请人:房,女,20_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HOl,汉族,北京一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市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曾依据京通劳仲字(20_)第3746号裁决书,向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一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个人出资50万元于20_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20_年4月1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随即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