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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促进残疾儿童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
2、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基本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和待遇保障进一步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力度重点提高我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提高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3、的比例。着力发展职业教育,完成国家规定的市县级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省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的任务。(二)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根据国家要求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科学评估特殊教育对象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研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拓展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融合教育,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三)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推进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推进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完善专业指导机制。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
4、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三、主要措施(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内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大力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保障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其学籍并入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统一管理。2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并支持20万人口以
5、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要。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依托当地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孤独症儿童教育部。鼓励支持成都市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班)。3 .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各市(州)要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联合多部门采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复”等方式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能
6、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到2025年,各市(州)要推动实现送教上门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降低至15%以内。要完善送教服务质量追踪体系,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积极开展随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各地开办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2 .着力发展以
7、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各市(州)要支持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到2025年,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每个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3 .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鼓励高校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加强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
8、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三)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1.建立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联盟发展机制。特殊教育学校要通过和普通学校结对和集团化融合办学,构建发展共同体等方式联动共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实施,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普、特学校资源共享与整合,合力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2,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用好评价工具,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制度。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
9、作。定期开展融合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活动,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展不、交流活动。4 .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应使用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的教材,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辅资料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融合教育课程调整和教学改革,研发特殊教育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高校、科研机构、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研究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制定符合身心特征和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10、,实施个别化教学。落实第二期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四)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1.加强职教专业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身心特征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2,重视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支持校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鼓励支持采取
11、“自建+共建+租赁,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五)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1.完善多部门联动支撑体系。各地要联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发挥康复医院、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专业康复优势,信息共建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 .积极推进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提升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适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安全性。(责任单位
12、: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3 .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建成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各市(州)特殊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残疾儿童青少年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1.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通过学校自查、市(州)全面检查、省级抽查的形式,对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办学条件验收,推动学校全面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国家
13、建设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持续改善薄弱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2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鼓励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研制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南,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规范化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指导、咨询和支持等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源教室的使用率。(七)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 .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4、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提前达到标准。各地应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2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继续实行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推动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残疾学
15、生纳入生活补助和助学金范围。高校残疾学生优先获得国家助学金。3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各地财政可根据实际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对特殊教育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等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八)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建设高素质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在各级现在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完
16、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适当扩大高校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规模,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注重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到2025年,我省各高校师范类专业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例,将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开设情况纳入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扩大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培养力度。推动建设至少1所高校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完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