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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求稿说明一、制定的背景、依据及借鉴地质资料是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在地下空间规划、工程选址勘查、矿产能源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利用、盐碱地改良与耕地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地下管线安全与海绵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与防震、地球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能够发挥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地质资料统一汇交、保管整理、开发利用,可以减少政府部门业务项目地勘监测的重复投入,提升“地质+,”+地质,决策管理的前瞻性、全面性;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府出资方和社会出资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享地质资料,可以优化工程预算、降低勘察成本、提速工期、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明确了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
2、、利用的监管职责。自2010年以来,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多次发文部署推进地质资料管理向市、县延伸,并在江苏、浙江、山东开展试点Q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012号)明确了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地质资料管理职责。我省泰州(2013年12月)、常州(2017年6月)、苏州(2020年9月)、徐州(2022年2月)等市政府出台地方办法。浙江舟山、嘉兴、温州等市政府办陆续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山东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省政府令发布,直接赋予设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执法权,淄博市政府办于2022年3月出台地方办法。二、前期工作及起草过程多年来,我局对本系统公
3、益性地质资料实行年度汇交。自2017年至今,我局结合南通主城区、海门、通州全域综合地质调查项目,收集工程地质资料数万份。2022年收齐南通地铁1、2号线全套工程地质资料。2020年8月,经市编办批复,我局信息中心加挂“南通市地质资料馆”牌子。2021年11月,市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开馆。2019年如皋市地质资料馆开馆。2022年我局启动南通市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广泛收集资料、咨询情况。2023年办法列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项目之后,相继赴上海、苏州调研,听取本系统基层局初步意见建议,邀请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业务负责人座谈。完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先后向本系统内部,各县(市、区)政府
4、、市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经修改后形成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办法文本。三、对汇交抓手和意愿的考虑地质资料汇交是地质资料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根据规定,国家出资的公益性地质资料无条件汇交、无偿提供全社会利用,政府部门和国企应主动配合汇交。汇交难点在于社会出资的工程地质资料。参考舟山、嘉兴、苏州、徐州办法,办法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时告知汇交,在规划验线前汇交,在规划核实时核查。常州市审图中心通过工改系统,将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电子版直接发送资规部门。南京及浙江杭州、绍兴、衢州的城建档案馆隶属资规部门,工程地质资料汇交有先天便利条件,由市资规部门出台办法,要求“无条件汇交”“应
5、交尽交”。工程地质资料是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是既有的而非另行投入形成的,通过审图和归档汇交相关审批管理部门,办法仅是规定再统一汇交至资规部门。汇交以电子材料为主、纸质材料为辅,汇交成本十分有限。涉密、涉知识产权的地质资料按规定应该汇交,汇交后作保护处理。除涉密内容外,地质资料向社会公开、免费查阅;根据需求,立足数据集成研发专题服务产品。上海建立了查询服务用户等级制,汇交越多、享受到查询服务的范围越广、内容越深,这种激励机制可以借鉴。四、个性化内容表述说明办法的正文、附件内容总体以江苏省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和苏州、徐州办法为基础,部分参考有关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其他设区市办法、行业技术标准、上海地
6、方标准,并充分考虑南通的地质资料管理实际和地域地质条件。正文条款个性化内容表述主要有:(1)适用范围增加了管辖海域;(2)单列并细化了县级资规部门职责;(3)强调成果地质资料以汇交电子文档为主;对汇交、转送省级的,要求同步汇交市级;(4)单列两类国家出资项目汇交要求;(5)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资规部门开发地质服务产品;(6)明确我局可牵头制定实施细则。附件1“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个性化内容表述主要有:(1)突出“地质资源评价资料”大类,增加了南通优势的地质资源细目;(2)单列“海岸带、长江沿岸带地质资料”;(3)针对南通地质条件细化了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细目;(4)单列“农业与土地质量地质资料”。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主要参照徐州、嘉兴、温州办法附件,选择最常见的三种地质资料类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另增加涉及地质工作的4类评估报告,与国家行业标准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规范(报批稿)相比,清单总量简化。部分汇交清单参照上海工程建设规范地质信息数据标准(沪建标2020258号),采用最新名称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