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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通则3县政务服务中心13审批事项六件”分类法操作规程13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17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管理制度17县政务服务中心20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20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28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承诺制度30县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32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责任及追究制度34县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39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40县政务服务中心42办证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制度42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46县政务服务中心49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考勤制度49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制度52县政务服务中心廉政建设制度5
2、3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授权监督制度55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文制度57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制度59县政务服务中心学习制度61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登记和处理制度63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和机房管理制度65县政务服务中心设施使用和管理制度69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档案管理制度70县政务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制度72县政务服务中心安全保卫管理制度73县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制度74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75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员工作职责77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79县行政机关否定报备制度81县政务服务中心83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83县政务服务工作回访制度(试行)8
3、7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的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切实为广大投资者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监管规范化,特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第三条政务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分为两个层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为政务中心管理机构,设办公、网络信息公开股、督查股、政务服务管理股;窗口办事层由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在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各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办理审批及便民服务业务。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是受理县级(特殊审批事项除外)面向经济和部分面向社
4、会、群众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起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 .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组织县级各职能部门和中直、区直驻县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服务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并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3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制定全县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4 .
5、负责审查县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的相关投诉;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5 .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评和奖惩。6 .监督和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的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7 .组织对各部门审批、办证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考核;负责受理和核实社会公众、申请人对审批部门或审批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的投诉。8 .负责对驻
6、县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9 .对县级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10 .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五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股室工作职责: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评等工作。2.政务管理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县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县政务服务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承担县
7、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的投诉处理,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考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放管服”相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统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运行流程优化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
8、县数字、政务服务相关领域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承担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布局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负责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大数据发展相关领域的规章草案。负责全县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工作,推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协调全县数字设施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
9、务非涉密网络建设运行管理,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整合。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组织拟订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标准规范。负责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负责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管理,建设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订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
10、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数字政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整合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考核政府网站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等工作。2 .督查股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政务服务中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理对行政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审批制度与规定的举报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考评,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考评、考核工作。3 .政务公开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县政
11、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处理涉及县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答复等工作。第六条政务中心各窗口工作职责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在县境内的投资项目审批。2,办理涉及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到建设施工许可证发放阶段中需审批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证、照。3 .办理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及需前置审批、核发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证、照。4 .办理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5 .负责受理涉及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相关政策咨询、解答和释疑。第三章运行机制第七条坚持优质高效、利企便民的服务宗旨。第八条坚持便企为本、立制为基、创新思维、管理科学、规范行政、满意服
12、务、团队精神的服务理念。第九条采取“一门受理,集中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实行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特殊事项集中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第十条办事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申报登记制、联合审批制、限时办结制、督促检查制、行政效能监察制和考核奖励制。第十一条公开制度实行工作职责、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办事程序、完成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办法透明公开。第十二条办事标准实行一门受理、一口对外、一口说清、一口收费、一条龙联动服务、重大事项一班人联合踏察。第四章窗口管理第十三条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常驻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制定相应职责,确
13、保规范运转。第十四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机构、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要求,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常驻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政务服务事项较少或受理次数不多的部门经县政府同意,可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第十五条常驻服务窗口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和制度,并充分授予常驻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办理权限。第十六条常驻服务窗口要做到服务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投诉渠道等“八公开”,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书面回执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行
14、为规范,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第十七条常驻服务窗口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工作,必须定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了解本部门窗口工作情况。第十八条常驻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由本部门正式任命并充分授权,接受本部门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双重领导。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主要职责:代表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行使行政审批职权,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部门领导负责;负责办理本部门即时办理事项,协调办理本部门承诺办理事项和上报办理事项,组织办理本部门联合办理事项,参与办理其他部门联合办理事项;代表本部门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参加联审会议;
15、负责本部门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工作,并协助做好本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以及本部门常驻服务窗口的其他事务;负责向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及本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负责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综合服务窗口每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轮班制,其他时间如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接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通知,及时返回政务中心,为服务对象做好各项政务服务工作。第二十条服务窗口调整和退出,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提出方案,报县政府审定。第二十一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在业务上对各乡(镇)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章项目管理第二十二条县政府部门应将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集中到一个内设股室,再将整个股室成建制入驻常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各部门不得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自行退出,确需新进入或退出的项目,须提出申请,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凡已确定在窗口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部门不得另行受理。第二十三条政务服务项目依照“合法、简化、高效、便民”的原则确定,分别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答复件和转报件等五种类型按期办结。并以“办事指南”的形式,按“八公开”的要求和统一确定的格式文本印制,置放于窗口,供申请人免费索取。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