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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XX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切实提高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努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层次,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X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XX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11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
2、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
3、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
4、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普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
5、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
6、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
7、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
8、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
9、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代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五、20xx年工作谋划(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
10、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一)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XX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