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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金县2023年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一、专项资金名称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二、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我县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完善不稻生产产业链,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同时,增强农业抢农时、保季节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极大减轻农业劳动强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产业化进程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有力条件。三、扶持对象、建设内容和资金标准(一)扶持对象须是我县依法注册,服务能力强、发展空间大、管理规范,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合作,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采取合作的
2、方式实施,提高村集体收入。(二)建设内容及项目资金说明项目一:完善三个水稻生产产业中心,购置安装符合办理“食品加工许可证”的大米加工设备,资金共110万元。其中:扶持1个日产50吨成套精制米加工中心,补助50万元;扶持2个日产30吨成套精制米加工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元;项目二:扶持六个水稻种植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设备或集简易大米加工成套设备,每个主体补助15万元,共90万元。实施主体需配套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1倍以上。不得将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设备纳入本次项目。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后下达项目。(
3、一)申报条件1、项目一:水稻生产产业中心:水稻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具有厂房面积800平方米以上,且证照齐全;项目二:水稻种植新型经营主体:水稻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申报简易大米加工成套设备的需有建设场地,且证照齐全。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章程,近两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三)申报报料1、紫金县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附件1);2、紫金县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评分表(附件2,3),自行评分并加盖公章;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水稻种植面积证明(需盖镇、村公章)、生产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申报要求按项目申报书、附件目录及相关附件的顺序要求使用A4
4、纸胶装,并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五)材料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指南规定的格式上报,将纸质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六)不予受理的情形1.逾期不报的。2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未完善申报材料的。3.申报单位达不到申报要求的。(七)遴选程序(一)由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对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二)按县财政局关于成立紫金县“三农”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专家库的通知(紫财农(2017)49号)文件规定,在县“三农”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根据评分标准,逐一对具体资格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三)各申报主体的评审结果提交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研究,由县农业
5、农村局班子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政府网上公示。(八)有关要求1.项目资金采取先购后补的方式,各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提请县财政局下拨资金。2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原因而终止实施的,需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4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5日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桂中电话:附件:1.紫金县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2 .紫金县农业机械化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评分表(水稻生产产业中心建设主体)3 .紫金县农业机械化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评分表(水稻种植新型经营主体)紫金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