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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X2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XX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面向社会人员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全称: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X,XX招生代码:X;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我院是X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X”为校训,是XX省示范性高职院校,XX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
2、。学院坚持“XX”办学思路,契合地方产业设置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X大类X余个专业,校企双元培养人才获XX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双元制”教育模式形成特色并产生广泛影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仓、技术仓和服务仓。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第七条学院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八条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
3、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作为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及计划数如下:序号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1XXX2XXX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XX省教育厅公布为准。第四章报考条件第九条具有XX户籍、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未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专科学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6.退役军人,需要报考社会招生的退役军人需以XX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的承担XX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名单为准,进行报考。第五章报考办法第H一条网上报名时间:11月X日-X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X,考生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
5、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第十二条现场确认:11月X日至X日(每天9:00-16:00),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七楼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注意:报名考生必须本人到场。第六章录取原则第十三条考试形式: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的形式组织考试。第十四条考试时间:11月X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来我院指定考场进行考试。当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第十五条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考生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备案。第十六条取得人社部、教育部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入学。(请于现场确认时携带高级工证书以备审核)第十七条11月X5日前,请考生参加XX省高校招生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第十八条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七章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推行学分制改革。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采用弹性式教学模式,单独组班,分类教学,工学交替。主要采用面授、线上线下学习
7、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方式。实行课程学分制,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第二十条社会人员的人才培养方案在课时与学分方面与普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每个专业总学分X,总学时X。第二十一条入学时间:20XX年春学期。第八章学籍管理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习特点,制定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业年限可以在36年内修完规定学分毕业,颁发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九章其他第二
8、十三条收费标准:工科专业:X元/年;文科专业:XO元/年。第二十四条奖助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院奖学金、X奖、社会实践奖、创业先锋奖、文体特长奖等;学院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每年能够享受4300元、3300元、23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第二十五条通讯地址:XX省XX市科教新城XX路1号邮政编码:XX招生咨询电话:X电子信箱:X招生监督电话:X招生监督邮箱:X招生信息网址:XX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XX省教育厅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二X年H一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