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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科普组织创新创业,助力“四化两型”建设,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计划”的实施,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
2、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二、目标任务(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通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抓重点,抓示范,抓实效,引导扶持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带动能力强、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育壮大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辐射影响大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支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壮大实力,引导其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科普活动;扶持一大批科技带头人,示范户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引领农民科技致富。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提高
3、广大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我省“一村一品”发展,加快特色农业发展。通过财政支持农村科普工作,建立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和农村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科普公共服务。(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每年评选、奖励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科普示范社区。发挥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开展,带动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区科
4、普活动广泛开展,加快社区科普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科普工作能力,探索建立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社区聚集的长效机制。以科普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让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社区居民,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领居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习俗,在社区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三、实施原则1 .面向全省,统一标准。申报、推荐、评选范围面向全省,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2 .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科普工作一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3 .统筹安排,择优支持。与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
5、行动计划”相结合,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统筹安排、择优支持。4 .奖补结合,绩效考核。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他们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绩效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和开展科普活动等支出。四、推荐范围和条件(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条件:(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各部
6、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
7、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推荐条件:(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3.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推荐条件:(1)
8、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4.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条件:(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
9、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2)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10、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范围: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已被命名为湖南省科普示范社区的社区。推荐条件:1 .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至少有5名专兼职干部、专家等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2 .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科普宣传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科普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3 .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社区科普,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4 .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每年在社
11、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受益人次不得少于1000人次。5 .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具有2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6 .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五、奖补标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奖补金额为1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5万元。六、组织实施(一)省科协、省财政厅建立“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项目库2年为一周期,周期前一年第四季度根据省专项资金规模确定各县市区
12、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的申报推荐名额和推荐主题,并按推荐评选名额大于奖补名额120%下达县市区及市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社区和乡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
13、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州科协、财政局。各市州科协、财政局协调监督好本市州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对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规定及要求的材料签署推荐意见,统一上报省科协、省财政厅。(三)省科协、省财政厅成立“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申报、评选、推荐、管理工作。项目办公室组织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审委员会,对市州和县市区推荐的材料进行省级评审,评审结果在湖南省科协网站等媒体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录入湖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库。依据当年度国家推荐名额和省奖补资金额度,在项目库中择优选取推荐国家名单和省级奖补名单,报省科协、省财政
14、厅领导批准后,在湖南省科协网站等媒体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6月底前,按标准给予奖补。对受到奖补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授予“全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称号,受到表彰的农村科普带头人授予“全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受到表彰的社区授予“湖南省科普示范社区”称号。(四)获得国家、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奖补的项目按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考核进行管理。奖补名单公布后,获得奖补的对象应在30天内上报绩效目标,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在下年度6月30日前,对奖补对象完成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五)各级科协和财政局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
15、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奖补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七)保障措施(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我省城乡基层群众科学素质,促进创新创造,助力“四化两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证“计划”顺利实施。(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湖南省科普示范社区”、“全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全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基层
16、社区、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基层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每年12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州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宣传情况进行统计督查。(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建立申报、评审、推荐、奖补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县市区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