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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2年2月实施日期:2022年2月 发布机构:兰州海关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十一)“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对饮用水、食品及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是:(一)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 有关的卫生标准;(二)国境口岸内的涉外宾馆,以及向入 境、出境的交通工具提供饮食服务的部门,必须取得卫生检 疫机关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三)国境口岸内涉外的宾馆和 入境、出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从业人
2、员应当持有卫 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二条铁路、民航运营中食品安全的管理办 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 本法制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依照本法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质量监 督部门依照本法制定。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 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军队专用食品和自供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由中央军 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 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四)传染病
3、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 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 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 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 定。五、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 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 7号)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行告知承 诺改革。申请人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方式,且承诺经营场所选 址、内部布局、卫生设施、经营场所内微小气候、从业人员 合格证明、卫生管理
4、制度及卫生管理人员等已符合许可条件 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四、实施机构:兰州中川机场海关、敦煌机场海关 五、法定办结时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 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 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六、承诺办结时限:(-)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 可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 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 告知申请人。(二)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向申请人颁发国境口岸卫生
5、许可证。(三)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海关收 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 后,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及行政审批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 印制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依法送达申请人。七、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 可决定书、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八、结果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见附件1);(二)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见附件2);(三)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见附件3)。九、收费标准:无。十、收费依据:无。十一、申请条件:(-)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食品销
6、售、餐饮服务的, 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的条件。L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 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销售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 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 离;使用的原、辅材料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及有关规定;2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 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 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 不洁物;4 .贮存、运
7、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 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 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运输;5 ,具有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 理人员;6 .建立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 度,包括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食品 生产的,还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厂 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从事餐饮服务的,还 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制度、加工操作 规程、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制度;7 .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
8、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从事饮用水供应的,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的条 件。L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卫生培 训、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供水设备设施维护、卫生管 理档案等有关内容;8 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9 .供水设备应当运转正常,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清洗、消 毒;10 供水设施在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污染源,生 活饮用水水箱必须专用,与非饮用水不得相通,必须安全密 闭、有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11 与生活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应当符合 国家相关产品标准,无毒无害,不得污染水质;12 具备感官指标和余氯、PH值等常用理化指标检测能力;13 .自备水源
9、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有任何连 接;14 二次供水设施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不得直接连接,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连通时必须设置不承压水箱;15 集中式供水应当有水质消毒设备。(三)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申请国境口岸卫 生许可的条件。L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 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证各项设 施运转正常,禁止挪作他用;2 ,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3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卫生设 施设备维护、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卫生管理档案等 内容;4 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5 应当配备有效的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措施及
10、废弃物存放 专用设施;6 .室内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及提供的用品、用具应当符 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 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7 .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十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申请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样表见本服务 指南附件4、5)现场办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需提交纸质原件1份, 其他材料需提供纸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印章);网上办 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1份,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 各1份。(-)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 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L首次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11、申请书;(2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 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及受 委托人身份证明);(3)其他材料:从事食品生产的,应当提交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设备布 局图;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食品生产的执行标准。航空 配餐企业还应当提供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车 辆、冷冻冷藏设施的证明材料。从事食品销售,应当提交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经营设施 空间布局平面图、经营设施设备清单。从事入/出境交通工具 食品供应的,还应当提供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 车辆、冷冻冷藏设施的证明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进行食
12、 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 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从事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 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有送餐服务的,应当提供符合保 温或者冷链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运输设施的证明材料。2 .变更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仅限以下情形: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经营范围或者地址门牌 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或者功能布局、工艺流程、 设施设备改变,可能影响食品安全。3 .延续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 许
13、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2 )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有变化 的,应当补充相关材料)。4 .注销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 应交回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二)从事饮用水供应的,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 料。L首次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 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自主核 验);(4)设计图纸及相关文字说明,如平面布局图、设备布 局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5)自备水源的应当提供制水工艺
14、流程文件。2 .变更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仅限以下情形: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经营范围或者地址门牌 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或者功能布局、工艺流程、 设施设备改变,可能影响食品安全。3 .延续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2 )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有变化 的,应当补充相关材料)。4 .注销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 应交回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三)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申请卫生许可时 应提交
15、的材料。1 .首次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关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的 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及受 委托人身份证明);(3 )营业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 )经申请人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2 变更申请。3 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4 2)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仅限以下情形: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经营范围或者地址门牌 号改变(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或者功能布局、工艺流程、 设施设备改变,可能影响食品安全。5 3 )经申请人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3 .延续申请。(1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2 )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有变化 的,应当补充相关材料)。(3 )经申请人签章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4 .注销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 应交回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十三、办理流程:(一)许可的申请、受理、核查、决定。1 .普通程序。适用于国境口岸从事食品生产(含航空配 餐)、食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