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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工作方案根据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安,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我县“科技兴安”水平,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我镇实际,在去年“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系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推进“智慧用电”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智慧用电”系统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改各类用电安全隐患力度,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在全镇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企业和经营场所,商场、市场、酒吧、KTV
2、、影院、网吧、游乐场、医院(卫生院)、学校、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等公复场所以及消防重点单位、十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汽车用品行业、袜业加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领域安装率力争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到应做尽做,进一步改善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推进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智慧用电”系统建设。三、工作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13日至3月20日)。(二)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1
3、0月30日)。四、政策扶持为了有效推进建设工作,鼓励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县政府对进行安装的单位由财政给予500元/套的奖励补助。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实际,适当予以奖励补助。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智慧用电”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进行合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该项工作做深做细。(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办事处和县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镇总体安排和本地、本部门具体方案要求,注重各阶段的完成时间,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推进工作。要加强与“智慧用电监控服
4、务中心”的信息沟通,督查安装单位要正常运行“智慧用电”系统,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县安委办和各专业安委办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加强配合,统筹兼顾。各办事处要积极与政法办、工办对接,将“智慧用电”系统推进工作与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查危除患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共同推进。镇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围绕办事处”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各办事处开展“智慧用电”系统推进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服务、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四)广泛宣传,总结提升。各办事处和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智慧用电”系统知识宣传,普及“智慧用电”系统知识,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到推进工作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不断助力“智慧用电”系统的全面推进,并以信息的形式积极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和先进做法。(五)强化管理,长效监管。中介机构要加强对安装“智慧用电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借助“智慧用电监控服务中心”信息化、数据化的分析,远程排摸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