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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贝U1.l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非煤矿山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化解非煤矿山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全省行政区域内非煤
2、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超出设区的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市级行政区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1. 4危险目标的确定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来自地下开采的铁矿、金矿、石膏矿、粘土矿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事故类型主要为透水、冒顶、坠罐跑车、中毒窒息和尾矿库溃坝等。我省非煤矿山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及主要开采矿种是:XX、XX、XX、XX、XX、XX、XX市境内的铁矿;XX、XX、XX、XX市境内的金矿;XX、XX市境内的耐火粘土矿;XX市境内的石膏矿;XX、XX、XX、XX、XX、XX、XX、XX等市境内的尾矿库。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
3、施救。坚持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利用一切手段、力量和方法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防范次生灾害。(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事前预防与抢险救援相结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应急预案实战性常态化演练,提高企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岗位人员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采用先进监测预警技术,强化预警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向上级如实报告、争取支持,第一时间发布权XX息,第一时间依法查处造谣生事者并公开曝光,第一时间疏散无关聚集人群。(4)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
4、“省市县一体,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运转机制,科学调配人力、物资、技术和信息,快速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5)全面防控、保持稳定。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2组织机构与职责2. 1组织体系发生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由省政府决定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XX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事故救援工作。2.2 机构组成及职责2.3 .1指挥部总指挥:省长或分管副省长副总指挥:省政府秘书长或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和事发地设区的市主要负责人成员: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
5、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负责人;国网XX省电力公司、XX黄金集团、XX钢铁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事发地设区的市有关负责人;事发地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应急救援指示批示精神;指挥协调全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紧急调度相关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视情成立临时党委,总指挥兼任党委书记。2.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6、由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监测、接收、核实、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并按程序报告;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度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沟通国家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工作。2.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2.3. 1综合协调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省应急厅分管负责人成员: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以及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根据指挥部指令和要求,协调解决救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抢险救援工作进度和问题及时提报指挥部研究解决;编制工作专报等材料;向省委、省政府
7、和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报送信息;负责内外协调、会议组织等工作。2.3.2 现场救援组组长:省应急厅厅长(兼)副组长: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人,事故企业所属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员: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井下救援组、专家组组长,事故企业负责人等职责:负责协调调动矿山救援队伍、装备参加救援;分析预判事故危害程度、范围及发展趋势;研究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及各项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安排救援并视情处置;组织召开现场救援调度工作会议;汇总井下救援组和专家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联组会商,提出救援技术方案报指挥部审定。2.3.3 井下救援组组长:事故企业或所属集团公
8、司主要负责人成员:事故企业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和矿山救援队负责人等职责:根据现场救援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专业组、各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涉及救援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提交专家组会商后实施;重大问题提报现场救援组联组会商。2.3.4 技术专家组组长:国家或省级知名专家成员:采矿、机电、通风、水文地质、防火等专业的国家或省级技术专家,事故企业技术总工等职责:XX井下救援组研究制定救援技术方案、措施,根据救援情况变化,调整充实应急救援专家;指导解决现场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和安全措施等。2.3.5 医疗卫生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副
9、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应急办、事发地设区的市卫生健康局(委)负责人成员:事发地设区的市120急救指挥中心XX(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定点医院主要负责人职责:综合协调指导救治工作;组织现场救治工作;确定定点医院;负责调派救护车辆和伤患者转运工作;根据需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根据需要,医疗卫生组可以下设现场指挥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专家组(负责提供分检、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的技术支持)、现场救护及转运调度组(负责被困人员升井后的现场救护和转运等)和防疫组(负责现场防疫)等4个小组。2.3.6 新闻工作组组长:省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新闻处、省委网信办应急处、XX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和事发
10、地设区的市有关负责人成员: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网信办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新闻宣传部门有关人员、设区的市广播电视台负责人职责:科学做好第一时间权XX息发布,严密监控舆情动态;加强与媒体互动管理,稳妥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负面敏感信息管控处置,及时清理有害信息;视情向中宣部和中央网信办报告情况,争取舆情管控的支持等。根据需要,新闻工作组可下设现场采访组(负责联系媒体记者采访)、信息发布组(负责组织协调对外发布消息)、舆情信息组(负责舆情管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媒体记者接待、住宿安排和舆情组的后勤保障)等4个小组,分头开展工作。2.3.7 治安维护组组长:事发地设区的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副
11、组长:事发地设区的市公安局副局长、事发地县(市、区)公安局局长成员: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局治安、特警、交警、信通、刑科所等部门负责同志职责:科学调配警力,及时疏散围观群众,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实施巡逻管控;维护伤员救治定点医院治安秩序;做好遇难人员与直系家属的DNA认定工作。根据需要,治安维护组可以下设研判调度组、现场封控组、办公区域保卫组、外围保卫组、交通疏导组、街面巡控组、协助工作组、医院救治稳控组、应急机动组、技术鉴定组等10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安保任务。2.3.8 后勤保障组组长:事发地设区的市副市长副组长:事发地设区的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
12、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责:保障救援物资、装备、电力供应;做好救援办公、会议、食宿、车辆等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后勤保障组可以下设救援物资保障组、办公保障组、电力保障组、车辆保障组、宾馆保障组、餐饮保障组、通信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物资采购、运输,办公用品与用房、信息沟通协调,电力设施维护,工作用车、应急用车,住宿保障,生活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就餐保障,通信保障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2.3.9 家属接待组组长:事发地设区的市副市长副组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成员:事发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和人社、公安、卫健、民政、应急、工会以及涉事企业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
13、职责:设置若干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1名县级领导干部、1名科局级干部、1名企业人员组成,实施一对一接待安抚或者心理干预,按政策规定做好签订协议、支付补偿、遗体火化等工作,确保不聚集、不发生意外事件。3预测与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汇总分析和预警。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和分级管控等制度,对可能引发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2 预警3.2.1 设区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或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影响的非
14、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3.2.2 接警部门按照权限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3.3 预警级别及发布3.3.1 预警级别根据非煤矿山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非煤矿山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11I级)和一般(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3.2 预警发布和解除(1)红色预警:提请省政府发布和解除。(2)橙色预警:提请省政府发布和解除或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发布
15、和解除。(3)黄色和蓝色预警: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和解除。4应急响应4. 1响应原则非煤矿山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及时调整响应级别;超出省政府应对能力的,请求党中央、国务院增援。I级响应:20人以上被困,已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经评估现场处置难度很大,伤亡人数存在继续扩大可能,由省政府决定启动。II级响应:15人以上20人以下被困,已出现较大人员伤亡,经评估现场处置难度大,伤亡人数存在继续扩大可能,由省政府决定启动。m级响应:io人以上15人以下被困,已出现人员伤亡,经评估现场处置难度较大,预期伤亡人数存在继续扩大可能,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决定启动。W级响应:10人被困,暂无人员伤亡,经评估现场处置难度不大,预期被困人员可全部或大部分安全撤离,由省应急厅决定启动。上述响应等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总数。5. 2事故报告(1)首报: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2)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3)省应急厅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省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的,立即通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