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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总贝U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确保处置准备充足、反应迅速、指挥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办法草原防火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实施森林防火办法办法XX省突发
2、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市、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设区的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省政府是应对我省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省政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
3、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深沟窄谷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
4、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主要任务2.1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2 组织灭火行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降低因灾损失。2.3 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3.1 森林草原防灭
5、火指挥机构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军区、北部战区陆军参谋部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省自然资源厅可以按程序提请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省公安厅负责依法指导
6、公安机关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森林公安任务分工“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省应急厅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各市和相关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
7、,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省军区负责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抢险行动,协调办理兵力调动及使用军用航空器相关事宜,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航空器飞行管制和使用军用机场时的地面勤务保障工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灭火任务按XX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XX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定”规定和XX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执行。3.3 扑救组织3.4 .1指挥机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3.5 .2跨
8、区域火灾扑救设区的市内同一火场跨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指挥,相应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指挥工作。跨市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市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成立联合指挥部,并分别指挥;跨市界且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1.4 扑救指挥1.4.1 火场前线指挥部火灾发生后,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及时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当地行
9、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火场前线指挥部应明确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同志担任专职副指挥,负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督促落实前线总指挥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片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片区指挥员,按照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片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
10、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4.2 指挥权各类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市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1.4.3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遂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领导,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1.5 专家组各级森林(草原)防
11、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XX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4.2力量调动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相邻区域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在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市的扑火力量实施跨区域增援扑火。跨区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
12、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以就近增援为主;以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应视当时当地火灾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需要调用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时,由省应急厅协调办理。跨市调动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火灾发生地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并下达执行命令。调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调入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跨市调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增援扑火时,由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逐级报批。需要解放军参与扑火时,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省军区提出用兵需求,或者由市级森林(草原)防
13、灭火指挥机构向所在军分区提出用兵需求。动用武警部队遂行任务时,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就近向驻地武警相关单位提出兵力需求,武警总队按程序办理。5预警和信息报告5. 1预警5. 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由高到低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5. 1.2预警发布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公安、林业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向市级森林(草原)防灭
14、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5. 1.3预警响应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次数,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预警地区县级森林(草
15、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和有关单位及应急增援力量进行协调沟通,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5.1 火灾动态监测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接收卫星热点监测图像,提供监测报告。火灾发生地充分利用林火视频监控、飞机巡护、人工瞭望、护林员巡查等手段,密切监视火情,及时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动态。5.2 信息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
16、)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信息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告:(1)预判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损失的森林草原火灾;(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4)发生在设区的市交界地区森林草原火灾;(5)发生在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草原火灾;(6)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森林草原火灾。上述森林草原火灾信息,事发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应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所在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事发后1小时内,必须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对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核查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