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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五个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按照XXX(以下简称XX)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党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和活动组织标准化“五个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1、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1.1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单位,原则上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足的,可与相邻的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企业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
2、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党员在5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1.2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考虑增设副书记。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可配专职或兼职支部书记,在党员较多的生产分场,以及重要部门,原则上应设置专职的支部书记。1.3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1.3.1 选举准备阶段1.3.1.1 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1.3.1.2 起
3、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1.3.1.3 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131.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
4、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13.1.5向上级党委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1.3.2 正式选举阶段1.3.2.1 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负责的说明和解答。1.3.2.2 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
5、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1.32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
6、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1.3.3 选举报批阶段1.33.1报上级党委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委审批。1.3.3.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1.4 支部书记选配标准1.4.1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1.4.2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
7、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1.4.3 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1.4.4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1.4.5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146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贝L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1.4.7
8、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1.4.8 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两年及以上的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1.5 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中心组学习,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1.6 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1.7 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党委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8 积极参与研究本单位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薪酬调整、奖金分配、人事提拔任免等。1
9、.9 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使本单位职工心齐气顺、政令畅通。1.10 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2、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2.1 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其建设标准如下:2.1.1 有固定设置的支部党员活动室,室外设有醒目的“党员活动室”标志牌,过道畅通,进出方便。2.1.2 室内有足量桌椅(保证党员每人一个位置);室内窗明、墙洁、地净,桌椅摆放规范整齐。2.1.3 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支部
10、和支部委员职责上墙,布局合理。2.1.4 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2.1.5 室内配备XX报等相关报刊,并及时更新。2.1.6 室内陈列部门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2.1.7 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橱,橱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2.1.8 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2.2 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221党支部应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2.2.2宣传栏应设有部门党政组织机构、“党员形象”、“员工风采”、光荣榜、公示栏、党
11、务公开等内容,且主题鲜明、图文并茂。223宣传栏设有专人负责维护更新。2.2.1 企业文化标语、部门理念体系、传播语等切合实际、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形象生动、鼓舞人心、琅琅上口、明快易懂、利于传颂。2.2.2 党支部可自办报刊,有条件的还可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部门网站。2.2.3 建立支部宣传报道网络,有稳定的通讯员队伍,有相应的宣传报道管理办法,每月兑现稿酬奖励。3、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3.1 职责类3.1.1 党支部工作职责;3.1.2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3.1.3 支部委员会
12、各支委工作职责。3.2 制度类3.2.1 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3.2.2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3.2.3 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32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32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3.2.6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27党支部党员责任制度;328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3.2.9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3.2.10 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3.3 基础资料类3.3.1 名册: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3.3.2 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的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3.3.3 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
13、、组织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3.3.4 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3.3.5 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4、支部工作流程标准化4.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1.1 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党员
14、发展工作。4.2 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4.2.1 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特殊情况可口述,别人代写)。4.2.2 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4.2.3 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后的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实际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4.2.4 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
15、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4.2.5 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4.2.6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427基层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4.3 接收为预备党员4.3.1 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4.3.2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真实)。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43.3 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43.4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前党委派专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43.5 备党员的教育、考察43.5.1 预备党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