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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各相关单位:为了帮助申请单位提升专利申请质量,高效通过预先审查,请在正式向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时,务必先对照自检表进行自检,填写自检结果,并在“其他文件”中上传自检表(无需盖章)。本自检表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注意事项:1、在自检结果中填写“是”或打勾,WORD版本和扫描版本都为有效。未提交自检表,将通知申请单位补充。2、申请人已自行对申请专利的IPC分类号进行核对,确定其属于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技术领域范围,不属于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范围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3、若同一申请存在三处以上(含三处)有悖
2、于自检结果的,将予以提醒,并终止当前申请案件的预审服务。自检单位:自检人员姓名:自检人员联系方式:自检日期:申请文件基本信息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技术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是否属于国家级重大项目是项目名称:归口部门:否是否属于省级重大项目是项目名称:.归口部门:否概括核心发明点(IoO字以内)建议分类号(小类)对比文件公开信息(专利/非专利文件,2篇及以上)关键词或检索式自检内容类型自检项目鳖总体要求1、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虚构、编造技术内容的情形2、不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H号)规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3、不属于专利国际申请或进入
3、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分案申请、专利法规定的同日申请以及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4、文本完整: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身份证复印件、总委回执(如有)5、申请文件中不应有错别字、误用字、标点符号错误、语句不通顺、语句重复等问题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1、发明/实用新型名称与其他文件的发明名称(包括角标格式)一致;除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发明名称不应超过25个字2、发明人姓名、第一发明人国籍、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准确(第一发明人为外籍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可不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3、所有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
4、政编码准确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准确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机构代码、代理师姓名、执业证号、电话号码,并勾选“声明已经与申请人签订了专利代理委托书且本表中的信息与委托书中相应信息一致”;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准确填写联系人(申请单位工作人员)姓名、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5、已勾选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仅限发明专利)6、已指定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为摘要附图(如有附图)7、全体申请人或专利代理师签字或盖章正确有效、清晰无误8、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一栏准确勾选实质审查请求书(仅限发明)1、发明名称、申请人名称与请求书一致2、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权利要求书1、主题名称清
5、楚正确2、属于可以授权的客体3、不含流程图、方框图、曲线图、相图等插图;如含化学式或数学式应当清晰,列明相关参数含义4、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5、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6、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应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7、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8、不存在明显单一性问题9、附图标记应当加括号,并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技术术语及附图标记与说明书及其附图保持一致10、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IK
6、不存在“所述”没有引用基础的问题12、不应出现“如说明书所述”、“如图所示”等用语13、无敏感词或敏感内容说明书1、发明名称与请求书一致,除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发明名称不应超过25个字2、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如有附图)、具体实施方式,且各小标题前无段落号3、说明书中不含非技术术语、敏感词或敏感内容,也不应有商业宣传4、说明书中有引证专利文件的,至少要写明专利文件的国别、公开号;引证非专利文件的,要写明文件标题和详细出处5、说明书中不应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6、说明书中无“在此处键入”的字样;发明申请说明书中无“本实用新型”的表述7、技术特
7、征名称与附图标记说明完全一致;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特征名称后不应遗漏附图标记,且与附图标记完全一致8、说明书附图说明与附图对应,说明书文字部分与说明书附图应当一一对应9、说明书中的公式清晰、无乱码10、不含流程图、方框图、曲线图、相图等插图;表格应当清晰完整,化学式或数学式应当清晰、列明相关参数含义11、说明书中采用的英文简写应有本领域公知的明确含义1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13、发明/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和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不应简单照抄权利要求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1、应当写明发明/实用新型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
8、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要点及主要用途2、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应超过300个字,并且不应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3、摘要附图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4、提交的摘要应与本专利申请对应说明书附图1、有多幅附图的,用阿拉伯数字正确编号2、附图标记简洁,不应出现如“3-6-8-7”等复杂形式3、附图应当均匀清晰(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各个细节,以能够满足复印、扫描的要求为准)、足够深,不应着色和涂改、使用工程蓝图或存在水印4、附图中除了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的注释;附图的周围不应有与图无关的框线5、附图中的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6、不应存在说明书文字部分未提及的附图,附图部分没有的图号不应在说明书中出现7、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应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也不应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专利代理委托书1、多个委托人时,委托人应分行填写2、电子形式委托书填写的委托信息应与扫描文件一致,并勾选一致性声明3、委托书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不应附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师姓名,并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内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