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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中小学校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为了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我市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及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此办法。二、考核范围全市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沂中专校和特教中心等单位的财务工作。三、考核内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运行情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
2、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对各单位财务工作的考核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单位财务制度建设情况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着力解决财政收支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财政收支改革中的新举措,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 .收费工作中小学校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3 .预、决算管理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应
3、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和讲求绩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批复,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各预算单位应该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4 .经费及支出管理中小学校支出应当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以及地方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不得混用。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5 .负债及往来账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
4、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中小学校对往来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出现长期挂账现象。6 .资产管理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现象,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中小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统计、核查固定资产等工作。7 .财务档案管理及环境要求中小学校财务档案应当定期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会计室原则上只保存当年及上一
5、年度财务档案,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财务档案管理员。管理员应加强财务档案管理,未经学校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财务档案资料。8 .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人员中小学校会计人员对所在单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规范所在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工会、食堂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要做到财务分析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建立分析报告制度。主管部门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培训,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9 .内部控制制度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
6、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规范学校各项经济活动。10 .其他日常工作中小学校人事、工资、社保、退休、年检等工作中涉及财务部分,财务人员应主动承担或配合,做好各类报表、资料的报送工作。四、考核办法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考核。每年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汇总。考核小组通过调阅学校相关财务资料、对学校会计人员测评、根据平时市局布置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综合考评确定考核得分(财务工作考评,满分100分,占比70%;会计人员测评,满分100分,占比30%)。加分项:1.财务人员撰写的有关财务审计论文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加1-3分。2 .中小学校或财务人员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完成有关财务工作,并获得良好效果的,加3分。3 .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学历或会计职称提升,并取得高一级学历或会计职称的,加3分。五、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并作为财务人员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等依据。考核年度中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的,依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六、附则1 .本考核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2 .本考核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