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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3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V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四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针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合0Waecnot,gn行验报告编码:京2三41LL7Xea大信会计师事务所XMJY1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I号Room220622/F,Xue-uanInternationalTOwer传真
2、Fax:186(10)82327668学院国际大S22层2206Na1ZhichunRondlIEidianDist.网址lnte三t:VWVW由口端IOoO83Beljing-China.100083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4-00013号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
3、进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413,168.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20,413,168.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1号”文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复,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813,013.0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813,01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226,18LoO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813,013.00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7,999,978.9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86,549.5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12,313,429.3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813,01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80,500,416.37元。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413,168.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20,413,168.00元,己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验字2022号第14-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552,226,181.00元,实收股
5、本为人民币552,226,181.00元。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口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a大信会计师事务所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ls.LLP电话TeIePhOne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Room220622/F.XueyuanIntematiOnalTowerftXFax: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No.1ZhichunRoad1HaidianDist.网址Internet:邮编IOoo83Bcijing1China1100083+86(10)8
6、2330558+86(10)82327668wr. dixingpei. CanL cn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附件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被审验单位名称: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名称
7、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S合计其中:增加股本本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的特定对象2,517,999,978.952,517,999,978.9531,813,013.00合计2,517,999,978.952,517,999,978.9531,813,013.00附件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被审验单位名称: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东名称股本认缴情况股本实收情况变更前认缴比例本次变更变更后认缴比例变更前实收比例本次变更变更后实收比例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4,750.000.05%31,813,013.0032,077,76
8、3.005.81%264,750.OO0.05%31,813,013.0032,077,763.005.8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0.K418.0099.95%520,148,418.0094.19%520,148,418.0099.95%520,148,418.0094.19%合计520,413,168.00100.00%31,813,013.00552,226,181.00100.00%520,413,168.00100.00%31,813,013.00552,226,181.00100.00%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国注册会计师:4附件3验资事项说明
9、一、变更前公司基本情况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是由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1997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OoO733。贵公司1998年实施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以1997年末总股本175,000,000股为基数,按10:L875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实施配股后总股本增至313,120,000股。贵公司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60%变为57.52%,社会公众持股由40%变为42.48贵公司于1998年4月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经中国证
10、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06号文件批准,贵公司于2000年12月实施了公募增发A股,发行价格每股15.68元,发行新股数量为45,000,000股,增发工作于2001年1月3日结束。实施公募增发后总股本增至358,120,000股,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7.52%变为50.30%,社会公众持股比例由42.48%变为49.70%。贵公司于2001年5月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2006年6月12日,贵公司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2006年7月13日,贵公司公布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2006年7月K)日召开的
11、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5股对价股份。2006年7月13日,贵公司于深交所发布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7月14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为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6年7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改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0.30%变为36.13%,社会公众持股比例由49.70%变为63.87%。201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12、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号)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2.2218万股(每股面值L00元),发行价格每股9.06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Ill,222,218.OO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9,342,218.00元,增资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为36.13%,社会公众持股比例63.87%。2018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879号文核准,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63,4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10.58元,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
13、民币45,463,400.OO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805,618.OO元,增资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5.23%,社会公众持股比例64.77乳2021年12月9日,根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368号)及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振华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振华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贵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行权股份为3,328,000.OO股(每股面值LOO元),行权价格为11
14、.67元。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28,000.OO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18,133,618.OO元,增资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73%,社会公众持股比例67.27%。2022年12月9日,根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368号)及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振华科技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振华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贵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权激励行权股份为2,279,550.OO股
15、(每股面值LOO元),行权价格为IL37元。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79,550.OO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20,413,168.OO元,股本为人民币520,413,168.OO元,增资后法人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58%,社会公众持股比例67.42%。二、本次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及审批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1”文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复,贵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813,013.OO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813,013.OO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226,181.OO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52,226,181.OO元。三、审验结果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9月26日止,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