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件套精密齿轮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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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万件套精密齿轮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漆鑫科技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万件套精密齿轮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3-320118-04-01-2514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永花路2号5幢地理坐标(118度56分38.580秒,31度21分2.2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I2电动机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机制造38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

2、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行审备(2023)31号总投资(万元)13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是0否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1631.4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淳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04)10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3、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1、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1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高淳新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高淳新区规划面积42.25km2,规划 建设用地29.5km2四至范围为: 东北至双湖路连接外1000m,东至 生态绿地,南至固城湖,西南至石固河,西北至北环路外300m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 经济开发区永花路2号5 幢在规划范围内。符合2以芜太路为界线,将高淳新区分为 南片生活配套区和北片产业区的布 局结构。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永花路 2号5幢,项目厂址位于开 发区规划的“北区

4、”符合表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1.2 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高淳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根据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吸纳相关配套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新区具体禁止入区的工业类型如下:铸造、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冶金工业、电镀、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玻璃制造、化学制浆造纸、化学农药制造、印染、火力发电(燃烧天然气除外)、采油工业、采矿工

5、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为年产50万件套精密齿轮加工生产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812电动机制造,属于园区鼓励发展的“二类工业”,不在上述禁止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范围内,故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1.3、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城市商务轴以及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规划工业用地12.11平方公里(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6.15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

6、地4.25平方公里、绿化用地4.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12%、20.88%、14.43%和14.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永花路2号5幢,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位于开发区规划的“北区”工业产业园内,故符合开发区土地用地规划。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2、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现依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和关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情况见表l-2o表12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

7、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出口服装、绿色食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二类工业,禁止三类工业和有恶臭污染以及含难降解污染物的项目,例如化工、印染、电镀等。本项目行业代码及类别为C3812电动机制造,属于园区鼓励发展的“二类工业”,不在其禁止中。符合2开发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两片”的布局结构形式,“一心”指生活配套区内的城市商业中心,“两轴”指老城区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构成的城市商务轴和石固河生态廊道构成的生态休闲轴,“两片”指芜太路以南的生活配套区(称为“南区”)和以北的产业区(称为北区)。规划工业用地12.11平方公里(

8、全部位于北区)、居住用地6.15平方公里、道路广场用地4.25平方公里、绿地用地4.37平方公里,分别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1.12%、20.88%、14.43%和14.84%,其他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用地及水域等。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永花路2号5幢,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址位于开发区规划的“北区”工业产业园内,故符合开发区土地用地规划。符合3规划利用高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区内废污水,不再另建污水处理厂。区内不设置固废处置中心,危险废物送南京市有资质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符合4健

9、全环境管理制度;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项目“三同时”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程。符合5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着力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安全监管;强化点源污染治理;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本项目所有的污染物按照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在建成投产前拟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符合经对照,本项目符合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5】16号)中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C3812电动

10、机制造,对照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已取得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高行审备(2023)31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与南京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布局关系见下表1-3及附图4。其他符合性分析所在行政区生态保护红 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

11、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位置 关系市级县级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国家 城市湿地公 园(南京固 城湖省级湿 地公园)湿地公园 的湿地保 育区和恢 复重建区固城湖省级湿地公 园的湿地保育区和 恢复重建区68.82位于项目西 南侧3.3km 处表13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关系生态空间 保护区域 名称主导生 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项目 位置关 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面积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面积总面积漆桥河清 水通道维 护区水源水 质保护/高淳区境 内漆桥河 范围/0.780.78项目东 南侧 1.6km表14项目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

12、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布局关系根据表1-2,表13,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侧3.3km处的固城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固城湖省级湿地公园),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南侧1.6km处的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不在固城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南京固城湖省级湿地公园)和漆桥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的管控范围内。本项目建设区域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均无相交区域,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实况数据统计,项目所在区域03超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南

13、京市政府正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大气办(2021)1号)、南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宁污防攻坚指办(2021)68号)等相关文件、政策中要求和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检测报告【苏纯(综)字(2022)第(0180)号)】可知,官溪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I类,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各功能

14、区标准,监测点位噪声值均在标准范围之内,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为“C3812电动机制造”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永花路2号5幢厂房建设生产,不新增用地,故不会突破用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所需水、电均由区域供应,余量充足,故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为许可准入类项目。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

15、15】251号),本项目不在其准入负面清单内。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一览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年产5()万件套精密齿轮加工生产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占用国家生态管控空间及国家级生态红线范符合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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