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档案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需求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档案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需求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档案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需求书我院拟新安装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一套,版本要求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品牌:上海中信)一致,还需完成我院原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品牌:同略科技)的数据迁移至新部署的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品牌:上海中信)。预算金额为38000兀。新部署的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品牌:上海中信)需具备以下相关功能:1、当事人可以在阅卷室电脑(省法院专网环境)中登陆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相关查询电子档案,经档案室人员审批后,当事人可凭姓名加证件号码查询相关电子档案。2、广东法院新(旧)综合业务系统、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等广东省法院使用
2、的案件流程系统中归档的案件,可以在档案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在线签收。3、广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中点击电子转档的案件,可以在档案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归档信息(包含电子档案)。4、档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需上报广东法院三级法院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平台。服务要求: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服务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提供7X24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2个小时内到通过远程(需在广东省法院专网中使用)或到达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系统问题原则上24小时以内解决。出现重大故障的应在3个工作日
3、内解决。3、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部署,30个日历日内完成数据迁移。项目免费维护期为1年。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付款方式项目部署运行正常且相关数据迁移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支付金额等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审核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