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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三、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
2、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四、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五、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一、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医院应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3、。三、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四、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五、医院预算完成后应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六、医院应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
4、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七、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八、年度终了,应按照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九、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第三章收入管理一、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二、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
5、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
6、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三、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四、医院门诊、住院收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省、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第四章支出管理一、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
7、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二、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
8、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
9、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五、医院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第五章成本管理一、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二、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
10、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三、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四、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为核算对象。五、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
11、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二)科室成本的归集。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三)科室成本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
12、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六、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七、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八、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
13、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三)对外投资的支出。(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九、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标准成本,采取分析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一、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
14、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二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二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二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二、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40%专用基金-福利基金,60%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医院要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15、,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第七章流动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二、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
16、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医院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o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按省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第四十三条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存货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