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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林木采伐更新管理的建议调研报告提纲项目建设、电力设施、交通、树木遮挡视线和采光等各种人为情况,以及树木生长密度大影响或减缓生长速度、树木生长不良需要更新改造等自然情况都需要采伐。目前我省采伐后林木更新管理较弱,不利于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林木采伐后未按时更新。按照目前法律规定,采伐后如不进行更新,除下次不能再办理采伐证外,没有其他方面的惩戒措施,许多不再有采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伐过后没有按照采伐证上的要求进行采伐更新。二是用已有树木代替更新。监管部门履责不到位,很多采伐之后,并没有真正按照要求进行采伐更新,而是用已有林木代替,监管部门仍发放采伐更新证明。三是更新后期监管不
2、到位。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人工更新,当年成活率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五,三年后保存率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但现实情况大部分单位和个人取得林木采伐更新证明后便不再进行管护。工作建议一、将采伐更新纳入征信系统。将采伐更新造林纳入征信系统,要求申请采伐的组织和个人在申请采伐时签订采伐更新承诺书,将不能如期完成采伐更新造林的组织和个人纳入征信黑名单,以此来提高采伐组织或个人完成采伐更新造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建立采伐及采伐更新系统。以现有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建立专门的采伐及采伐更新系统,将采伐及更新验收一对一录入,一来对采伐情况有准确的掌握,二来避免了用已存在林木代替采伐更新造林的情况。三、缴纳后期林木管护费用。为避免更新造林后期无人管护,要求申请采伐的组织和个人缴纳一定金额的林木采伐保证金,对如实履行管护职能的组织和个人退还,对管护不达标准的林业部门可用此保证金来进行后期管护,以保证更新林木的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