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67336 上传时间:2023-12-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xx学校家长委员会”,英文名称为XXXXXXMiddleSchoolParentsCommittee.第二条为使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规范、科学、高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XX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底线(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在读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

2、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文华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潍坊市中小学家长联合会的业务指导。第一章组织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是家长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设立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学校家长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下设班级家长委员会。下一级家长委员会自觉接受上一级家长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年级家长委员会全

3、称为XXXX学校初*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全称为“XXXX学校初*班家长委员会”。第八条班级家长委员会设委员5-7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新学年学生入学4个周内,全班家长自愿报名,由班主任召集全班家长大会选举产生班级家长委员会,经年级、校级家长委员会考察合格,报学校党总支批准后发文公布。班级家长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工作。年级家长委员会在年级党支部和学校家长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年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组成,个别委员可由班级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新学年开学5-6周内,由年级党支部召集年级家长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数量6-9名,其

4、中主任委员1名,秘书长1名,副主任委员2-3名。根据工作需要,年级家长委员会可以设立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活动部、对外联络部等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必须是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年级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须经年级党支部和校级家长委员会考察审核合格,报学校党总支批准后年级党支部公布。卸任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时,自动卸任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新任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经有关程序批准成为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工作由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年级家长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年级主任工作,积极争取年级教师的支持和帮助,主动指导班级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不超过16名,设主任

5、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12名。学校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年级家委会从本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副主任中推荐选举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从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自然晋升。学校家长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由其他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学校家长委员会可以设立职能部门,原则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常务委员担任,主任委员主持学校家委会工作,负责常务委员的工作分工。学校家长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不是常务委员的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组成。新任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的程序是:由年级家长委员会审核推荐,年级党支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学校党总支同意后

6、公布。学校家长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一般每班3名代表。新学年开学5周内,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召开家长代表大会的方案,学校党总支研究同意后,由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筹备,并适时召开学校家长代表大会。大会主要任务是确定下一届常务委员会,听取学校家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学校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本学年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以上。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经学校党总支批准后,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委员联名1/3以上成员可以召集,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副主任委员或者学校党

7、总支指定一名副主任委员临时组织并负责。第九条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单位,是学校家长委员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者,其一切工作都应该在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指导下进行。学校家长委员会要全面领导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开展活动。第十条6月份学生毕业,学校上届家长委员会主任自动卸任,新初三的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自动接职,要举行工作交接仪式。凡是在任期间,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离任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校家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特聘其为家长委员会工作顾问或者名誉主任,并颁发聘书。第十一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代表、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工作认

8、真,成绩突出的可以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大会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身份自动取消。家长委员会主任辞职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或者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代任,报学校党总支同意后,主持常务工作。第二章职责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是国家教育政策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等。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声誉的维护者。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策略、办学特色、办学业绩、名师名生和优秀家长的先进事迹。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参与者。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前的论证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需要列席

9、学校的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支持者。带头支持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活动提供尽可能大的支持和帮助。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课程改革的合作者。积极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探索和实践,积极参加学校开放日,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主题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是家校关系的协调者。广泛收集学生家长意见,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协调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社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做好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资源的开拓者。

10、充分挖掘家长和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客座教师进课堂活动,不断拓展教育资源,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者。监督学校依法办学(如收费、招生等),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办学质量的评议者。参与学校办学满意度、师德师风和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及优秀家长的评价。第二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是优秀家长群体的代表者。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提高“参教议教”能力,帮助全体家长提高育人水平。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反馈并监督完善

11、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家长委员会有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在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列席学校教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有帮助全校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以及协调家长与学校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家长委员会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拓宽家庭、学校、社会的联系渠道,解决学校的办学困难,增强学校办学活力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有发动学生家长每学年为学校办1-2件实事,解决教育教学活动难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家长委员会有每学年初、学年末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安排、工作情况总结和参与学校规划制定、重大政策制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工作底线第二十九条家长委员会必

12、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不得违法违规办事。第三十条家长委员会必须服从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家长委员会建立的组织章程、工作规程、选举和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必须经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学校党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能组织开展活动。第三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必须尊重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权利,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要以学校需要为前提,不能干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三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必须在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履

13、行职责,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第三十四条家长委员会筹集经费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违法收取任何费用。经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接受家长和学校监督。第五章会议第三十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学校家委会委员每学期至少2次书面向学校反馈发现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闪光点及意见和建议。第三十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第三十七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召开时,邀请上级家长委员会主管部门负责人、学校党组织书记到会指导,邀请学校中层干部、班主任列席。各级家长委员会开会时,相应邀请学校校长、副校长、年级主任、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教师代表列席。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校内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络。本章程自学校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属XXXX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