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作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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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山西省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作方案(20232025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明确生产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品牌名称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产地为县级或地市级。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支持我省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产业优供给,树品牌提效益”为目标,明确农业品牌建设思路、

2、推进重点和关键环节,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牢品牌根基,壮大品牌主体,促进渠道对接,强化营销推广,做好“土特产”文章,把农业品牌打造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带动脱贫地区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切实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山西奋进“两个基本实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充分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历史人文等区域优势,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坚持标准引领,明确品牌发展定位,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探索一条有稳定质量、有鲜明特色、有文化内涵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之路。坚持方式创新,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省

3、内外资源以及媒体资源优势,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民参与打造品牌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支持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强大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紧盯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整合资源,精准施策,解决难点痛点问题,提高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全面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坚持市场引领,全链提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领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优化市场供给,促进渠道嫁接和销售转化,提高品牌产品溢价能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农文旅深度融合,拓宽农民致富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农民稳定增收。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持续叫响“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

4、牌,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脱贫地区品牌打造能力明显提升,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溢价能力明显增强,在全省脱贫地区塑强3个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国内影响力强的精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10个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15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授权企业品牌和20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深入推进山西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质量水平高、供给能力强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四、重点任务(一)壮大主导产业。依托生猪、草食畜、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动脱贫地区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在脱贫村建设原料基地,

5、打造一批苹果、梨、生猪、牛羊、黄花等专业镇、专业村。优先支持脱贫地区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全产业链打造12个特色主导产业。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作用,增强综合试验站在脱贫地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全产业链开发,支持五寨县、陵川县等建设山西谷子和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建设等能力。支持代县建设雁门关镇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壮大黄酒主导产业,加快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升级。各地要在稳粮保供的基础上,持续支持脱贫地区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补齐产业短板弱项,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加快主导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厅发展规划处、计

6、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别负责,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二)夯实产品质量。以两个“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扩大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以高质量供给夯实品牌发展根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加大农作物种质资源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力度,挖掘传统品种优良基因,开展地区特色品种提纯复壮,依法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加快淘汰品质差、效益低、老化退化品种。推动脱贫地区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支持58个脱贫县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加快

7、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指导脱贫地区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择优推荐纳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县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支持打造一批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厅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业管理处,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三)强化市场指导。成立山西省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专家指导组,指导全省58个脱贫县因地制宜做好品牌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规划。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围绕脱贫地区特色资源和产业特点,开展行业发展动态和品牌消费市场专题研究,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为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提供信息支撑。各地要立足实际

8、指导脱贫县做好品牌定位和发展规划,加强主导产业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确保打造一个成功一个。(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四)壮大品牌主体。指导推动脱贫地区以国有农业投资主体、村集体资产运营主体、市县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承担区域公用品牌运营职能,统一开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开发、品牌保护等。鼓励脱贫地区组建或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承担推动构建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品牌共创共护共享。落实农业农村部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带头人培育计划,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中倾斜支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运营能力。深入开展

9、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建设和电商发展培训服务活动,加强品牌标准宣贯,增强主体品牌培育和保护能力。2025年实现本辖区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及核心授权主体负责人培训全覆盖,每个脱贫县重点培育3-5个品牌电商带头人。(厅人事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五)开展精准帮扶。落实农业农村部要求全面启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结对帮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品牌打造不同路径,每年选择5个脱贫县“一对一”支持开展品牌建设,树立典型标杆,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做法经验,带动辖区内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能力全面提升,打造一批脱贫地区农业

10、品牌样板县,积极支持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六)加强宣传推广。启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亮牌,行动,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突出品牌特色,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树立品牌形象。持续打造“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晋北肉类平台交易大会山西中药材交易大会”等本省特色农产品展会平台。用好“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等平台资源,推动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公益宣传平台。加强农业品牌文化赋能,大力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1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大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全方位展示、全媒体参与、全平台推广态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心、园艺中心、畜牧局等,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七瓶展营销渠道。深入开展山西特优农产品“走出去”宣传推介活动,对脱贫地区参加省厅组织的相关展会,在展位费用、渠道对接、品牌推介等方面提供减免扶持政策。积极培育“乐村淘康乐欣”等本土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在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脱贫地区农产品供应专区,在“美特好”“唐久便利”等本土品牌商超设立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销售专柜,不断健全营销队伍和渠

12、道建设。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消费区域,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设立山西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桥头堡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八)强化品牌管理。指导脱贫地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建立授权使用主体名录,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规范有序发展。指导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授权主体开展商标注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品牌保护协作机制,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严厉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品牌建设监测和

13、评价制度,跟踪监测品牌建设效果,不断改进提升品牌建设管理能力。(厅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五、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有关部署,围绕省委乡村振兴有关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规划、行动、方案、政策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工作组组长由省农业农村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要负

14、责人担任,成员由厅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组,把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作为推动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措施落实。(二)强化政策支持。指导脱贫地区统筹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强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经费保障。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帮扶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品牌使用主体信贷直通车支持力度。(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组织专家赴脱贫地区开展调研指导,确保措施落实落地。要建立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1月中旬提交工作进展报省厅。(四)强化信息反馈。及时总结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分析品牌成长案例,开展互动交流,完善培育机制。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脱贫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效,营造农业品牌打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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